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拆迁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现象,比如拆迁房子、农村果树征地等。而征地拆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的原因也有很多。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相应的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分析。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但具体的还需咨询当地有关的部门。

二、果树地征地补偿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很多时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国家进行征地拆迁的目的是为了国家更好的发展,所以,作为其中一员,我们应当予以支持。况且国家为了平衡更广大的人民利益,会对土地的征收进行补偿。不过,国家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对当事人生活造成的不便,合理安排好他们,并且相关补偿规定也要及时进行落实。只有这样,您才会更加配合。另外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的具体实施还是要跟当地的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所以,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现象在我国变得越来越常见,因此带来的土地征收纠纷也是非常多的,在新闻中关于土地被强征的事件并不少,其实补偿的问题就是带来征地纠纷的根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一、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相关规定显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二、农村...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土地有七类、八类土地二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荷城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杨和镇、明城镇、更...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地在当前是非常常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土地征用后都可以获得高于原有土地的补偿,而且会有新的土地给予,不过补偿的具体数额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计算的,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很多人会选择对政策进行了解估算。那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山东征地补偿...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流程是什么?
       公司在现在的生活是有很多,公司在注册的时候肯定需要有公司的地址。公司的地址有可能发生变更,对于公司的注册地址随之也需要发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流程首先需要拨打当地工商局电话进行预约,随后填写相应的申请文件,最后去工商局领取变更之后的营业执照。 1首先需要拨打工商局电话预...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来说,还是对于农民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国家来说是整体利益的发展,对于个人来说是自己自身经济利益的提高。因此,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一、土...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永远是广大群众的大事,其影响十分深远,需要被征地群众反复斟酌。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重庆征地补偿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是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就牵涉到缴税的问题,根据财税法的规定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不征收营业税,其它税种是如何缴纳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的问题。公司以土地...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


·公共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共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