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现代这个社会,几乎每一对准备结婚的人们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作为自己的新房,购买房屋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整体的策划装修,一般都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装修风格,当然了,装修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装修质量这个问题。

一、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装饰工程各工序、各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在进行装饰房屋时,业主和施工方必须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建筑室内装饰应不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

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业主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屋装饰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③不得擅自移动排污或下水管道位置。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燃气配套设施。

④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

⑤不得影响外墙整体整洁美观。

⑥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

⑦业主装饰房屋无论是自己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均应减轻或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⑧装饰房屋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下水道抛弃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⑨因装饰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建筑室内装饰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二、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是什么?

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

真石漆施工要求涂层达到一定的厚度,一方面是保证涂层的丰满度,质感、逼真的仿石效果;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真石漆施工过程中的遮底和颜色不一的问题,真石漆行业的标准规定是2-3毫米。

1、基面处理:表层需平整、坚实、清洁、干燥.新建的墙体基面必须养护28天.2.施工底漆:底漆可以采用滚涂、喷涂施工.干燥24小时。

3、保护处理:在喷真石漆前先用塑料膜保护好门窗。

4、喷涂真石漆:注意控制厚度,不要有不均匀现象,重涂间隔2小时以上,喷好后撕掉粘胶纸。

5、涂刷罩光漆:已完全干透后才能进行面漆的施工,可以滚涂或喷涂,注意不要漏涂,以免颜色有差异.

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

(1)平整度检查:用靠尺仔细检查墙面的平整度,将明显的凹凸部分标出。

(2)点补:将孔洞或明显的部分预先用水泥砂浆点补。

(3)砂磨:用砂纸将明显影响平整度的突出部分打磨至符合平整度要求。

(4)除尘:用刮刀和砂纸、毛刷清除墙面疏松的沾附颗粒及杂物。

(5)施工要求:基面无粘附颗粒、无空鼓、开裂、平整度≤2mm。
答案很明显是肯定的,对于装修行业来说,装修工程的质量肯定是放在第一位的,那么想要将质量得到保障,肯定是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约束的,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对装修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是最好的约束。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实在是不能够了解,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律师进行咨询。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临时离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临时离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临时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回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对于在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对于在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放?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中从事工作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您肯定要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级别要求相应的赔偿。当然,具体受伤的情况不一样,鉴定的等级肯定也不一样。下面是我们将为您整理的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的详细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公款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此如果挪用公款是会构成犯罪的,同样的工伤保险基金也不是属于私人所有,因此不能够擅自挪用,那么挪用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


·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现在流行一句话“总有那么几天不想上班”,所以,实践中劳动者旷工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旷工者还是少数,当然,用单位肯定会对旷工的员工进行处罚,那么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旷工的处罚我国劳动法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具体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


·普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普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