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吗?不安抗辩权法律赋予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一种基本权利,它的目的在于在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中止合同义务的履行。但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吗?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吗?
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算违约,但如果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辫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发生基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成立后,后履行当事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可能无法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作了对待给付,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而只有在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可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①中止履行②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 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所以在实践中才会有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吗这种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表明对方有履行义务上的困难,这种情形下可以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但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足够证据可以表明对方履行义务有困难而自行中止合同的履行,这种情形下应承担违约责任。



·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罪其实算是一种情节恶劣的犯罪了,不仅会导致对方受伤,自己还有坐牢的可能性,实在是得不偿失的行为。那么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一般就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样的(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刑法为打击这种犯罪,将盗伐林木罪的最高刑罚设定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一般是怎么来认定盗伐林木罪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伐林木罪怎么...


·团伙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团伙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网络电子行业也得到了繁荣,得益于此人们的生活也变得更加的便利,但是随着而来的是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现象,且网络诈骗通常都是有租住的团体犯罪,故而社会危害性是比价高的,故而相关法律对团伙网络诈骗判刑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团...


·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
      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我们也知道,构成非法拘禁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有人就问过我们,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能够适用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供您阅读。 一、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 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点: 1、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刑事诉讼法逮捕转取保法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于我们的生活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也是规定犯罪行为的一些程序上的事项的。实际上,刑事诉讼法找那个对于逮捕以及取保候审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刑事诉讼法逮捕转取保法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针对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行为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造成轻伤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那么此时是否能适用缓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资料,告诉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说到缓刑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应该要如何确定,毕竟在考验期内对缓刑人员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除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外,同时还不能再犯新罪。那到底要如何来确定这个缓刑的考验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见...


·刑诉法关于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但是法律的存在绝不仅仅针对老百姓,对于国家的执法机关同样有制约性。比如,执法机关在侦办案件的时候,有时候为了办案需要,会对一些事物进行扣押。但是,刑诉法里对扣押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不是说随随便便都可以进行扣押。那么,刑诉法关于扣押的规定是什么呢?一、刑诉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