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若夫妻在异地起诉离婚的话,那此时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过在离婚手续上面却不会有什么差异,那现实中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这是困扰很多离婚夫妻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通常情况下要是夫妻两人都在异地的话,那此时想要离婚是无法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不过可以选择诉讼方式离婚。具体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在异地诉讼离婚,这也是会涉及到诉讼费的缴纳,通常由原告垫付,而由败诉一方承担。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近年来,民事诉讼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因为各种琐事和纠纷而将当事人告上法庭,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尤其多。民间借贷的门槛低,利率高,逐渐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但是也有一些人陷入高利贷的泥淖,从而还不起债务,而被告上法庭。那么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城市房地产法其实也就是我国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中尤其对房地产的开发、交易、转让、抵押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该法律的内容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介绍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


·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什么?
      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


·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一、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借条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我国发展迅速,近年来土地资源紧张并且土地价格也在不断增长。虽然人们买来了土地,但是对土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旦使用期限一过,就不能在对其进行任何活动了。对此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究竟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呢? 2017年土地使用权的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政府征地拆迁的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都发生过,而每一个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因为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征地的用途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在单位办理是哪里?
      土地使用证在单位办理是哪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单位是: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


·国有土地2023年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吗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但是对于房屋过户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乡下宅基地房子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情况该如何分户?
      通常来讲,“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能给一处宅基地确到权,其他宅基地不能确权。 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不少地区还可以保留对房屋的使用权,但如果地上房屋坍塌或者荒废了,就不能修建了,此时就有被收回的风险。 面对这种情况,解决办法一般有2种: 一种就是你所说的“分户”,另外一种就要看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