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而此时确定了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了。那父母离婚后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呢?而父母支付抚养费又应该到什么时候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抚养费是多少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那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换言之在不同的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都是不一样的。当然,父母抚养子女也不是一辈子,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当然有特殊情况的,在18周岁之后还是需要继续抚养。



·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加强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夫妻财产公证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夫妻间做给财产公证,对于维护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减少夫妻间的摩擦,都是有积极意义的。那么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在这里一一道来。 一、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吗?
      父母天生就会对自己的子女付出所有的关怀直到孩子长大拥有了独立的能力,但是随着子女的成长就会带来父母的衰老,而此时父母已经渐渐失去了获得做经济来源的劳动能力,子女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可能会忽略对父母的抚养。那么,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吗? 一、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即使对于非婚生子女,其父母也是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而在一方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则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了。那么此时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


·哪些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先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之后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再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注意并不是提出了申请之后就一定可以离婚成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民政局也是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呢。那究竟哪些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


·新婚姻法 外遇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外遇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出轨、婚外情,一般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是一种对配偶不忠的行为,而现实中也有很多夫妻是因为一方外遇而导致离婚的。不过有些情况下外遇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那究竟新婚姻法 外遇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 外...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签字是本人的话就有效的,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存在胁迫违法强制和法律相违背的情况下签下的合同那就要去法院了,比如勒索敲诈赌博之类的情况下签的,就不合法的,如果没有这类情况发生,那这合同就合法了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


·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有哪些
      禁止近亲婚姻有现代科学的根据。很多人近亲近亲结婚,不仅不利于后代健康,还会影响社会的优生优育,给自己和后代带来巨大的痛苦。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阐述一下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帮助进行深入了解。一、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有哪些近亲婚配时,彼此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基因,一人是某致病基因的携带者...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申请法院介入调查。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