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要是不处理好的话也会影响夫妻关系的解除。那实践中,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我国没有对孩子抚养费标准做出过统一的规定,毕竟现实中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也无法统一做出标准规定。至于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通常是需要结合一些实际因素来计算的,就包括父母的经济收入、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以及孩子的生活学习需要。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在自己家男孩点火烧卧室构成放火罪吗?
      在自己家中,男孩点火烧了卧室是否构成放火罪?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放火罪的认定需要什么要件,然后对照男孩的行为作出判断。其次,男孩主观上是不是故意点燃卧室。所以下文的我们将为您分析在自己家男孩点火烧卧室构成放火罪吗? 一、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


·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会判离婚吗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


·公安局批捕要通知家属吗?
      一、 公安局批捕要通知家属吗? 可以由公安局的办案机关通知家属批捕情况,检察院批捕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批捕后,由公安继续侦查。所以,无论批捕与否,也应该由公安机关将结果告知犯罪疑人家属,检察院并没有告知家属的责任。犯罪嫌...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大家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
      您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将两者放在一起就可能使得很多人出现了混淆,甚至不清楚诽谤和诬陷区别在哪了。诬陷和诽谤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也有共同点。两者都会完成名誉受损,但是两者的细微差别也是需要您注意的,具体的区别在哪,可以到本文详细的了解。 一、...


·未尽抚养义务要怎么处罚
      未尽抚养义务要怎么处罚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而这种义务自然也是不能放弃。但现实中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就将孩子完全甩给了对方,自己不管不顾不积极履行抚养义务,那现实中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该怎么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尽抚养义务怎么处罚 《婚...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可以,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算?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孩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