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的时候感到无从下手,许多相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的时候感到无从下手,许多相关专业知识都不甚了解。在购买住房时,开发商有“五证二书”是消费者必须注意的重要证件。那在购房的时候,应该如何查看五证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如何查看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二、买房如何查看二书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而要是开发商没有五证两书,还销售商品房的话,那此时开发商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购房者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有哪些
      北京的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在北京打拼了一辈子但是买不起一个房子,对于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房屋买卖流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要按照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 1、提交材料审查购房资格 《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


·新婚姻法婚前房子加名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并不是去民政局领一张结婚证就可以的,还要涉及很多财产方面的归属问题,尤其是房产方面。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经买房了。结婚之后,或许会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接下来一起随...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屋的买卖、赠与以及继承,而有的人为了加强房屋转让的法律效力,之后会选择办理公证,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证并不构成房屋转让的必备要件。而在进行公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些的材料,那究竟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购买房屋的注意事项: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


·购买的新房屋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购买的新房屋面积有误差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无有效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


·房子转租没经过房东同意是违法的吗?
      房子转租没经过房东同意是违法的吗?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是属于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