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实生活中要是产生了商标方面的纠纷,此时多数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而提起诉讼之前要先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也就是商标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一、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可见,商标民事纠纷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过批准在较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1、商标侵权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合同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商标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应该适用此规定。
二、商标纠纷原告如何调查取证
(一)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不管哪一种当事人都需要调查取证,但是调查取证一般比较困难,单独很难完成,因此建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来帮助自己收集证据。而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也要先搞清楚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才行。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


·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方面?1、能够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构建知识产权科学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转化和产业化。我们在办理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时,即以知识产权能否被充分保护为考虑重点,并全程关注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以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价值提升为己任,充...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尽管并未申请注销登记,但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定会丧失主体资格。因此,鉴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无法确定商标申请权的归属,申请权将因主体...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志,公司在成立时都需要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保证自身的独特性。而商标有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之分,许多人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在注册时该选择哪种商标最好,造成了许多问题。今天就由的律师为您解答一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可以申诉的,《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


·著作权系列作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著作权系列作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著作权申请价格是多少? (一)认证流程 1、打开“草根版权保护中心首页”,在导航找到“自主认证”; 2、打开“自主认证”,在“自主认证”页面找到“认证流程”并打开;; 3、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一步:注册账号; 4、草根版权保护中...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怎么办
      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怎么办?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的话可以控告对方构成商标侵权,但是无人起诉的话,商标局是不会主动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常情况下,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


·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