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如何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要是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此时最先要做的就是对受伤的职工作出相应的抢救、治疗,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往往工伤赔偿就属于最后需要处理的问题了,此时若能够达成一致的话,需要签订书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才行。那这个赔偿协议该如何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范文

甲方:

委托代表人:

乙方: ,男,汉族,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甲乙双方完全知悉、理解这两个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清楚乙方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数额。

第二条 乙方系甲方 工地雇员,在 年 月 日在工地受伤,经医院治疗。甲方因乙方受伤事宜,已经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 元。

第三条 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赔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壹 万元,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赔偿款已包括但不仅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并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赔偿款。

第四条 各方的身份情况及保证情况:

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处理事项,并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乙方保证在收到上述赔偿款之后,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张其他任何补偿;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则该协议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六条 保密条款

一方对因本次工伤赔偿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践中,要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伤事故赔偿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没有产生纠纷对双方而言也是很有利的事情。不过此时为避免日后出现什么争议,往往需要签订书面的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提供了相关协议的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在不断加强,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下去,是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一定的流程,那么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


·一、签订完的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吗?
      一、签订完的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吗?签订完的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的。不管是老职工还是新职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局确认,这个是必要的程序,而且经过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合格了才会给你盖章,盖章之后才算作是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否则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二、劳动合同应具备...


·)我现在通过什么方法,如何能把我的工程款要回来?
      这个最好方法就是通过法律。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相关建筑工程完成后需要通过工程质量检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如果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标准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那么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


·工人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人口结构变化,避免社会劳动人口数量锐减造成的影响,防止社会养老保险出现过大缺口,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延迟退休的相关可行性,由于涉及到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延迟退休规定的制定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那么,工人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 据人社部消息,...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工程建设没有注意质量问题或者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就会存在安全隐患,不管是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工程投入使用都可能会带来安全上的问题,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所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安全和质量放在第一位,一定要...


·临时工工伤可以赔偿么
      可以赔偿。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一、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劳动机械材料定额,动态机价表。 水利水电工程培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水利、水电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办了失业证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吗?
      办了失业证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吗?办理了失业证肯定意味着解除了劳动合同,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你方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到失业证。因此,可以肯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前,取得失业证在后,故取到失业证后自然与原单位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重新就业,新的用人单位一旦为...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代步工具也成为家庭必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代步工具也成为家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交通的便利和发达,交通事故频发也为很多家庭带来了阴影,而交通事故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醉酒驾驶。教师作为古老的职业之一,教书育人,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而教师同时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天要讨...


·有哪些法律强调要重视工程质量?
      有哪些法律强调要重视工程质量? 因为要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家,经济推动了我们国家的发展,而有经济我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工程项目的存在。工程项目很多,但一点都不缺乏“豆腐渣工程”的存在那么我们如何保障这个工程的质量呢?对于一个工程来讲怎么才算合格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有哪些法律强调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