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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司法鉴定应该遵守的鉴定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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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各地都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可以解决特殊的问题,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这些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工作人员,我国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应该遵守的原则,并且对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人员和组织应该具备的条件也做了详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灌南司法鉴定机构和工作人员才能开展司法鉴定类的工作活动。

一、灌南司法鉴定从事人员条件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二、灌南司法鉴定的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从事司法鉴定的法人或者是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必须有一定人数的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工作仪器以及明确的司法鉴定范围等等,灌南司法鉴定机构也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在灌南司法鉴定机构有关部门规定的一些原则也必须遵守,首先应该是守法依法活动,所有的鉴定程序、结果都必须是合法的等等这些原则都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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