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话,则允许单位录用。我国规定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话,那此时就要对其做出处罚。现实中,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相关规定。因此,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属于招用童工;招用单位构成非法用工,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逾期将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一旦有童工受伤,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二、公司招了童工怎么办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实践中,如果餐厅招用童工的话,那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就需要对餐厅做出相应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是对餐厅进行罚款处罚,但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则此时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产假时间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区分为单胎顺产、多胎顺产、难产、流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规定。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产假可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15天,系指预...


·职工的工资包括了哪些?
      工资是员工生存的依靠、是他们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用人单位众多义务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可在实践中,不少员工并不是很清楚工资的组成。那么,在工作的过程中,职工的工资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职工的工资包括了哪些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


·上海市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损伤的话,是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认定的,但是一般来说并不是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评定为工伤的,想要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只有达到了工伤认定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上海市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伤鉴定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需委托代理人,可向...


·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控制?
      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控制? 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里最常用到的就是钢筋,特别重要的是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形成,钢筋在混凝土结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会有哪些呢,希望以下关于钢筋的知识内容能够帮助到您更好的了解钢筋。 钢筋工程质量通病与控制: (一)原材料 ...


·公司要求放弃工伤认定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之后,如果没有选择继续升学,就会去工作,工作的时候容易发生工伤,不过发生工伤后不用担心费用的问题,用人单位会根据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那么,公司要求放弃工伤认定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要求放...


·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
      一、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按照职务侵占罪来进行处理。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退休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这是由于退休是一种自然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过错,故此无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去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只是工伤职工要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