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若夫妻一方要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此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理由,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也就不能诉讼离婚了。那具体而言,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总之, 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 意见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二、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又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的自由。在很多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受到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一定期间内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在审理期间发现女方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应直接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受本条限制。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条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体现了婚姻法对军人婚姻给予的特殊保护。这里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三项规定予以判断,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条仅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一方,被告一方不在此限,原来的被告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本条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诉讼中所依据的离婚事实、理由没有本质变化情况。如果出现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和新理由,则不受本项规定的限制。
现实中,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夫妻可以诉讼离婚的条件,若离婚夫妻不满足的话,那此时可以考虑看协议方式离婚是否可行。但德国人,在规定了可以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也对不能起诉离婚的利益进行了规定,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何种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何种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我国,从立法机关颁行的法律法规的分类来看,婚姻家庭法属于民事类别;从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属...


·想去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想去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


·应该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重婚行为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


·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


·一方在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时另一方该如何应对
      一方在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时另一方该如何应对 在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姻时效也越来越短,往往是结婚不久就离婚。夫妻两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势必要进行财产分割,最好的方法是双方坐下来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假如有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另一方该如...


·国家赔偿主体是国家吗?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在电视新闻中可以看到许多冤假错案的出现,被冤枉的当事人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侵害了公民的权利所需要进行的赔偿。那么,国家赔偿主体是国家吗?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是国家吗这个问题。 一、国家...


·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一部分人都不能够达成一个共同的协议。所以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给抚养费制定一个标准。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


·一、农村结婚彩礼一定需要支付吗?
      一、农村结婚彩礼一定需要支付吗? 1、农村结婚彩礼并不是一定需要支付,这是由于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结婚时支付了彩礼的情形,这笔钱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也可能属于女方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