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自从通了高速公路之后,缩短了两地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大大的节省了驾驶人在路上的时间。但我们发现在高速路上行驶的基本都是汽车一类的,于是有的人驾驶摩托车也想上高速。那从法律角度看的话,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道:1、因为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所以根据以上规定,摩托车并未被禁止上高速。2、摩托车上高速需要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包括在高速公路上行使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最低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也就是说,摩托车在高速路上的时速要始终在60-80公里。二、关于摩托车的其他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但从相关规定中了解到,摩托车一般是不允许上高速路行驶。因为上高速路的不仅要求属于摩托车,同时也对车速作出了要求。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民事案件上诉状去哪里交
      民事案件上诉状去哪里交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


·子女继承房产要交税2023
      子女继承房产要交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无需缴纳契税。1、...


·一、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是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下,是有亲属误工费赔偿的,亲属办丧事的误工费一般以三个人为限。计算依据为三个人因办理丧事所造成的实际收入减少的来计算,如应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的误工证明等证据。但有些地方将亲属办丧事的误工费并...


·有人故意用东西堵住了我家车库的门算违法吗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轻者造成车辆剐蹭,要损失一笔维修费用;严重的,甚至会出现重伤、死亡。不管是那种情形,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保险公司都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那现实中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我们知道每个省事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在每年增长,遇到交通事故是不幸的,那么如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懂得合理的索赔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以江苏省为例,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1...


·什么是“套牌车”?
      什么是“套牌车”?你如何弥补套牌车的交通事故?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人均汽车拥有量增长迅速,一线城市的汽车数量接近20辆/100人。汽车的增长带来了“套牌车”的大量增加,这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许多不安全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套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纠...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公民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只要补交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如果国家在土地到期之后要收回土地,公民也会获得一定的补偿。那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


·车辆全险是100%赔偿么?
      由于现在的道路交通状况比较复杂,道路上的车也非常的多,所以在行驶的时候不安全的系数还是非常大的,在买车的时候大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车上一个保险,在出现了意外的时候,能有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自己可以少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来减轻一些压力,这个保险的时候交强险是一定要上的,不过除此之外的其他...


·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发生剐蹭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