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较为严重的。伤情,简单的说就是受伤情况,不同的伤情等级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员工在受伤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会想谎报伤情。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谎报伤情,通常会要求员工进行伤情鉴定,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最新刑事伤情鉴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 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六章 调查取证?

第二十三条 询问被害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害工具、方式、部位,伤情,嫌疑人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询问伤害行为人,应当重点问明实施伤害行为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致伤工具、方式、部位等具体情节。?

多人参与 ?的,还应当问明参与人员的情况,所持凶器,所处位置,实施伤害行为的先后顺序,致伤工具、方式、部位及预谋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 询问目击证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双方当事人人数及各自所处位置、持有的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先后顺序,致伤工具、方式、部位,衣着、体貌特征,目击证人所处位置及目击证人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

二、刑事伤情等级标准之界定

1、重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5、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6、等级限度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到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职工人身受到损害的,经鉴定后可分为五种情况:轻微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一级、重伤二级,不同的等级得到的补偿款是由很大差异的,鉴定机关需要严格按照规范从事作业,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司机醉驾会被判死刑吗
      一、司机醉驾会被判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后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涉及3个不同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依次加重。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还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还判刑吗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还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肇事者的一是违反了《交通事故管理法规》的规定,因此构成交通违章行为,需要受到行政方面的处罚。另一个,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此时按照规定要对死者家属作出民事赔偿。与此同时,无证驾驶...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代理,对于刑事诉讼,如果本人无法亲自上庭辩论或是对相关事务不了解,无法妥善处理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即代理人,其中代理人也是分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基本范围以及所能行使的权利。一、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


·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在我国刑法中,有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规定,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怎么认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情节轻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


·贩毒10克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贩毒罪
      贩毒10克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贩毒罪 毒品的存在不知道毁了多少家庭,同时也让不少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不管是吸毒、制毒、贩毒还是走私毒品,其实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而其中贩毒、制毒、走私毒品等行为甚至还被规定为了犯罪,那么其中要是贩毒10克判多少年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为...


·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是怎样的?
      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是怎样的? 1、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我国要设立公司法和通过其他法规来对创办公司以及公司经营做法律约束,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为了规避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的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问题。比如说有一些股东,在为公司进行出资的时候会存在虚假出资,甚至是对公司的资金进行私自挪用。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一...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个人收藏青铜器犯罪吗
      个人收藏青铜器是否犯法要根据该青铜器的来源确定,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