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进行征收土地后,需要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予以补偿,从而确保被征收土地人的正常生活。由于征地补偿的计算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内容,而各地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所以各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出台各自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提供的数字仅供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西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961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04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10元/亩到18042元/亩之间。2、金田镇、南木镇、木乐镇、寻旺镇、蒙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07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8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70元/亩到17480元/亩之间。3、垌心乡、紫荆镇、江口镇、木圭镇、石咀镇、马皮乡、社坡镇、石龙镇、油麻镇、社步镇、厚禄乡、下湾镇、白沙镇、麻垌镇、大湾镇、木根镇、罗秀镇、大洋镇、罗播镇、中沙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亩到16720元/亩之间。二、特殊情况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1、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2、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上文中介绍了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贵港市下包含很多镇,进行征地补偿时需要考虑各个镇的具体情况,所以补偿标准中对各个镇各自需要补偿多少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提高补偿的金额,在上文中都有介绍,有需要的话可以参考上文内容。



·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


·房子转让土地使用证需变更吗
      房子转让土地使用证需变更吗?需要,买房卖房时,房产证和土地证要分别过户,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过户土地证,如下:1、房权证过户: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面签,之后缴纳税费、过户;2、土地证过户:需...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只需要向国家交纳少部分的税费就可以依法使用了。但是相反,如果公民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政府、单位要使用我国公民的土地的话,这个时候政府给我国公民发放的补偿费用就非常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额的计算标准施行的是“同地同价”,“同村同价”,也即不同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导致的。经济发达的地方补偿标准也就相应的高些。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的相关信息...


·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一、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格一天一个价,在这个价格恐怖的年代,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愿意做单位集资房,那真的是完美,而单位集资房建造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的也不同。 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
      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两个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同房产证一样,土地使用证也是商品房的重要证件之一,有了它,才能说明商品房是合法建设的,并且遇到拆迁后,土地使用证登记的面积就是补偿面积。那么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


·一、买房子地段重要还是户型重要?
      一、买房子地段重要还是户型重要? 地段比户型更重要 地段好,配套齐全、交通发达,价值自然高。同时还能抗跌,无论用来出租还是二次销售抑或让金钱保值。相信很多人在对于地段和户型的时候,都会选择地段,房屋所在的地段会直接影响到房价的高低,对于稍微有些经验的购房者来说,自然明白地...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中国一直都是紧缺的资源,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区的土地价值非常高,所以使用土地一般都会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不过关于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有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受理之后,如果发现不属于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二、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