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协商一致对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个时候是需要签订房产分割协议的,那你知道房产分割协议该如何写吗,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如果协商一致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那么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夫妻名下房屋有几套、如何进行分割、涉及过户,还要约定过户手续怎么办理,违约金等等。

二、房产分割协议书该如何写

房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 男方:

???????????????????????????????????????????????????????????????????????????????????????????????????????????????????????????????????????? 年__月__日

????????????????????????????????????????????????????????????????????????????????????????????????????????????????????????????????????????? 女方:

??????????????????????????????????????????????????????????????????????????????????????????????????????????????????????????????????????????? 年__月__日

三、离婚协议书中内容有哪些

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形,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具备如下内容:

1、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明确子女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可以是由一方抚养,也可以是由双方共同抚养,还可以是分别抚养一段期限。即夫妻协议离婚时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交待,至于是一方还是双方抚养,是可以在所不问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只有履行了义务即可。此外,在一定情况下约定抚养权变更的事由,可以激励与抚养子女的一方更好的履行抚养义务,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纷争。

3、子女抚养费问题;

与抚养权相对的是抚养费,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主。要包括支付多少,即支付的标准问题,怎么支付,即支付的方式问题。由于子女抚养费随年龄增长会逐步上升,最好在协议里约定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或加订补充协议。

4、探望权问题;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解除,没有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周期以及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可以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抚养子女一方的生活安宁。

5、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既包括积极的财产如动产不动产和债权等;也包括消极的财产如债务,夫妻应承担的国家税收、行政罚款等。离婚协议关于债务的分割只具有对内效力,如果要想具有对外效力,需得到债权人的认可。而离婚协议关于债权的分割经通知债务人后就具有对外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表现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因此,要根据财产的形式明确分割的方式,各自的份额,分割的期限,因一方原因致使分割不及时或不能时应承担的责任。

6、赔偿补偿问题;

赔偿补偿问题可以分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处理,一是单列出来说明。但两种方式可引发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如果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少分或不分的形式对另一方做出赔偿或补偿,由于该种赔偿或补偿没有明示出来,而容易认定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是单独列出来,明示一方已经给另一方以赔偿或补偿,则表达是明确的。如果一方存在需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或需要补偿的情形,在离婚后,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是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的(赔偿是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补偿如果是没分的情况下,就不存在补偿了,如果是少分的情况下,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单独起诉,诉讼时效是多长)。

7、困难救济;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时,为了避免后期的纠纷,往往要在离婚时把相关事项约定清楚,如孩子的抚养权由谁行使、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问题。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做出更加全面的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


·房产租售同权是为了控制房价,缓解人民的买房需求而出台的政策,
      房产租售同权是为了控制房价,缓解人民的买房需求而出台的政策,也是一、二线城市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而制定的。在房产租售同权政策下房屋的所有人和房屋的使用人拥有对该房屋所出位置的同样权利,利益的相互冲突也必然会为这项政策的实施带来很多不利的现象。 一、应该怎样实施房产租售同权 加快“租...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


·继承房屋要缴税吗?
      继承房屋要缴税吗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产税,我国倒是没有开征,现阶段不需要缴纳遗产税。 二、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费 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


·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讲房屋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做出保障。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因此需要对租房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1、查册。 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 2、签约。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 3、晒图、递件。 晒图资料: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 递件资料:房产证(共有证)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个人房产抵押合同范本
      个人房产抵押合同范本 什么情况下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房产向银行抵押呢?一般来讲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房产所有人会采取这样的措施,此时需要签订一份个人房产抵押合同。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个人房产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也有很多人都有着贷款,...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拆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甲、乙...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还价的,而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房屋买卖的一种谈判,其中很讲究谈判技巧的,如果技巧运用得到那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就能购买到一套满意的房产。究竟购买房产时有什么谈判技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产时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