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在我国农村,由于进城务工人数众多,导致很多土地出现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村民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在保留承包权的前提下,将使用权转让出去,这样还能获得一笔收入。那么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需经过村委会同意。因为土地流转属于个人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3、入股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通过上面的这段文字,我们知道了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村民个人行为,只要双方签署的合同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即可,无需通过村委会的同意。只不过通常在办理好流转手续后,要到村委会进行备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武汉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武汉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武汉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相关知识吗,快来跟随律图小编的步伐一起...


·外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流转所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条表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因在农村经济组织间的嫁娶、迁移等而丧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权利人并不限于一定具有土地承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只要...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江西省一直以来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因为江西的地理位置是比较优越的,所以也拥有比较丰富的物产资源,在发展江西本省的经济的时候,征地有的时候也是难以避免的,所以一般江西省的市民们在政府征地的工作当中,最关注...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一、农用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1、首先要确认是当地农村户口,还是已经迁出当地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 如果你是当地农村户口,那么只要你父母和你到当地公证机关通过“赠与”公证。 2、然后凭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有些农村还未办房产证,那么可以不要求)、集...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一类...


·如何认定闲置土地 对土地闲置应当如何处理
      我国属于人口大国,虽然国土面积也比较大,但实际可供我们利用的土地面积也是很有限的,为了不让土地被浪费,因此就不允许有被闲置的土地,争取让每一块土地都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有些时候,可能对闲置土地的认定并不是那么清楚,那究竟该如何进行认定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公民可以获得土地有使用权,却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国有土地的规则也是如此,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范围极广,有三个不同的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内容自然也有很多方面,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国...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拆迁安置规定的内容包括: 1、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住宅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


·青岛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青岛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时候,由于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需要对相应的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为了弥补给其带来的损失,补偿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补偿,应当依据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既要考虑被征收的土地,又要考虑地上的附着物等补偿事项。因此,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规...


·固始县政府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是什么
      固始县政府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是什么 国家政府要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大量征地,必然有损土地所有者的个人权益,于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给予经济方面的补偿,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安置。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需要因地制宜,那么河南省固始县政府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是怎样的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