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有相关的司法救济手段,其中法律援助就是经常用到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讲到这里,相信您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有了初步了解。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所申请的事项法律援助范围内,并且申请人存在经济困难的事实,只有这样,法律援助机构才有可能提供无偿的律师服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时,应该提交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身份证等,一般情况下,一周左右就能得到结果。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中,屋面工程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屋面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和验收。所以,国家对屋面工程也有严格的验收标准。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下信息。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劳动协议书格式
      劳动协议书格式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结算方式   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二、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法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世事无常,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不可预知的事情,如果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需要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哪些法律知识值得注意呢?接下来就来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小知识吧? 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一、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 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时做依据的包括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定级升级、工资调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


·劳动仲裁超过时效怎么样办?
      在工作场所,我们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比如工资和福利。协商不成的,必须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怎么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犯。从那天算起。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仲...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钱多久才能拿到?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此类事件。工伤鉴定书下来了钱多久才能拿到?工伤的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将为您详细的解释清楚。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钱多久才能拿到?下面...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签署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签署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署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会与劳动者签定一份劳动合同,2018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呢?劳动合同范本必须包括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信息,合同中必须说明劳动方式,劳动工资数额以及结算的...


·如果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如果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


·工伤鉴定后谁来赔偿?
      工伤鉴定后谁来赔偿? 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伤亡...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现在土地资源炙手可热,土地工程随处可见,有真有假,那么应该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呢?工程的进行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承包方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安全措施,那么安全措施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介绍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及安全措施。 一、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