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1亿多判刑几年,非法集资罪有什么行为表现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团伙以诈取他人钱财为目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非法集资的行为,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国家对非法集资罪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一旦有证据认定其犯了非法集资罪,一般是会被判刑的。非法集资1亿多判刑几年?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非法集资1亿多判刑几年?非法集资1亿多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三、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T提高警惕,防止被诈骗。在投资时也应先了解公司的信用、资产等情况,减小自己遇到非法集资的现象。非法集资1亿多判刑几年?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推断出,非法集资一亿多,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数额巨大的情形,轻则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则会被终身监禁。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构成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此罪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的 财产所有权。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个人实行双...


·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意图,并且实施了具体的伤害行为。但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也会给他人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很多人会把一般的殴打行为同故意伤害行为相混淆。那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


·一、刑满释放后有退休金吗?
      一、刑满释放后有退休金吗?公职人员被判刑后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没有退休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共同贪污罪有何区别
      司法实践中,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存在交叉,两罪容易混淆。但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需要我们区分清楚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尤其是与共同贪污罪之间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


·滴滴温州乐清事件可能涉嫌什么犯罪
      近日,浙江温州乐清女孩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令广大民众义愤填膺,因为在三月前就已经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悲剧。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姑娘就这样被无情杀害了,广大民众对犯罪嫌疑人的恶劣行径感到愤懑不平。那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呢?可能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呢?根据目前的相关报道,犯罪嫌...


·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由谁批准?
       一、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由谁批准?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业务部门应当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


·犯罪中止的分类有哪几种
      犯罪中止的分类有哪几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属于此罪构成要件当中的一个内容,在对报复陷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判定的。那到底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而此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


·刑法修正案九133条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是最新颁布的一部刑法典,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填补了之前的一些刑法规定上的漏洞,对罪名和刑罚的规定都进行了相应的变化,很多法条做了详细的变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133条的内容。 一、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的规定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