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失去抚养权的人叫什么,抚养费的衡量因素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一度高于结婚率,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债权债务关系、孩子的抚养前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因此,也就意味着一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将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您是否知道,失去抚养权的人叫什么?
一、失去抚养权的人叫什么?
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需要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
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 过多的心理恐慌。快车我们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失去孩子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与孩子断绝了关系,相反,在离婚后,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也可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孩子。失去抚养权的人叫什么?通俗的说,失去抚养权一方,是拥有探视权的一方。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抚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关系。 1、可以判决由一方扶养,由另一方支付扶养费并定期探视; 2、可以双方协商共同扶养,给予没有缺失的爱护; 3、总之以有...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规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答复是:“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


·结婚整容要离婚给赔偿规定是什么?
      结婚整容要离婚给赔偿规定是什么?结婚整容要离婚给赔偿是不予准许的。因为妻子整容不属于离婚赔偿的范围,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根据双方的实际...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婚姻生活需要双方一起经营、维持,一方想要撤退,另一方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自己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怎样才能实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


·家庭经济状况可以条件允许的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小
      家庭经济状况可以条件允许的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类,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同自己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律师,还是有...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


·一、夫妻协议离婚抚养权变更吗?
      一、夫妻协议离婚抚养权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


·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一、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离婚成了您茶余饭后的话题,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财产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最主要的协商关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前夫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前夫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案件抚养费的确定要参考哪些规定?
      对离婚的有子女人士来说,离婚诉讼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后续的抚养费更是一项负担,特别是经济困难人群的离婚。离婚案件抚养费的确定要考虑主要几个方面,双方考虑收入和能承受的期限后协商也是可以的。那么由的我们带您一起看下。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所考虑的三个方面: 子女的实际需要; ...


·结婚多久离婚不需要退彩礼?
      一、结婚多久离婚不需要退彩礼?结婚多久离婚都不需要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