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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跑了7年是否还会被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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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今社会,基本上有工作能力的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信用卡,众所周知,信用卡是可以根据信用额度去提前、透支消费的。有些人会恶意的透支使用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有的人因为想要逃避信用卡诈骗罪跑了7年,然而犯罪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逃跑是没有用处的。

信用卡诈骗建议去公安机关自首,逃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无论逃跑到什么地方,只要办与身份证有关的事(开房、买车票、用本人的银行卡去ATM取钱、用实名认证的电话卡打电话、在城市租房入住等)就会被抓。如果想逃跑也可参考刑法相关规定,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法定最高刑期不满5年,那么逃跑七年之后可能超过了追诉时效,从而无法追究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即只要有其中的一种行为,且数额在较大以上,便构成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上文为您介绍了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规定、还有犯罪的追诉时效规定。有的人因为想要逃避信用卡诈骗罪跑了7年,想要借此来拖延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根据具体的诈骗金额和量刑来决定的。如果您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来获得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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