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宅基地是在农村对于住房的称呼,对于农村人来说,大部分都是不了解法律知识的,所以大多数人是没有听说过合同。且,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会租赁农村房屋,故而在有人想租赁房屋时,屋主也不知道该如何拟定合同,所以我们给您提供了一篇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及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产及空闲用地约4亩(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改扩建及租金

1、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

2、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3、租金为

第三章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本房产交付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3.1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年,仍沿用本合同内容。再次期满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变再顺延10年合约。

第四章水电费用

1、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2、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

3、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

4、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出租房屋及院落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的。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8、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9、乙方也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合同提前终止

1、在5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

3、在本合同期内,若发生政府征地、拆迁、市政统一规划,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新建地上物的补偿归乙方,甲方还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1、若甲方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5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一个完整的合同,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广的,若不知道该如何拟定合同,可以事先到网上搜索合同范本。就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来说,在合同中需要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房产价值、以及在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一、何为房地产/股权质押: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


·甘肃庄浪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庄浪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范围:水洛镇(新光村、新兴村、贺庄村、何马村、中川村、徐碾村、李碾村、李庄村、西关村、东关村、二李村、郭堡村);南坪乡(大李村、沈坪村、靳家大庄村、中靳村、刘靳村)。补偿标准:水浇地:49868元/亩;旱地:...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卖进行的,有些居民在土地证上看到期限的时候,就会想到如果使用权到期了如何处理的问题,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有哪些规定呢?1、《...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劳动的群体,所以又称作劳动群众的土地。因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多人这一特殊性质,区别于个人拥有的土地,在法律上对其有特殊的规定。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渝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渝中区征...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可以为权利人。《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


·三亚龙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亚龙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一个热门话题,很多人都在关注征地补偿标准,在现实生活中,也因为补偿款的问题发生了一些争议,其实,我国关于征地补偿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三亚龙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三亚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纠纷包括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包括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


·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人在生活中可能会在挖掘的过程中发现一定的埋藏物,而埋藏物一般都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埋藏物的价值一般都会很高,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在发现埋藏物之后要及时的上交国家并领取应得奖励,那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埋藏物隐藏物具有下...


·承租土地自建厂房拆迁有没有补偿?补偿怎么计算?
      承租土地自建厂房拆迁有没有补偿?补偿怎么计算?   一、自建的厂房,没有审批手续,有没有补偿?   自建的厂房,一般是没有土地手续或没有房屋手续。在拆迁中,拆迁办联合城管、规划部门、乡级政府以拆违建的方式实施拆除工作。在就自建厂房谈补偿时,拆迁办会以是违建不予补偿给被拆迁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