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之为有期限合同与无限期合同。那您知道这两种合同主要有哪些区别呢?难道就仅仅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一、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两者比较大的区别: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知识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里讲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种: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就是不论劳动者条件怎么样,哪怕你第一次到这家单位工作,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个不管是不是2008年以后,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要签,单位是不能拒绝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个适用于国企改制的职工)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简单说,就是2008年以后和单位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就必须是无固定期限的了。)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赔偿)不过个人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意议并不是很大,单位还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心里安慰成份多些吧。如果我是用人单位,我会考虑直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为一样也可以解除合同,花费与固定的是一样的,而且可以避免忘记续订时的双倍工资。(当然这是在单位按劳动法办事的前提下,如果单位根本不在乎,不签合同都行)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实践中,签订无期限合同的条件要求更为严格一些,但不管是哪种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我国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行,同时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是什么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


·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百分之多少?
      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百分之多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签订合同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因为有时候根据法律或者合同中的条例,合同并不会马上生效,对于保证合同也是如此,那么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网站的我们为您回答。 一、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从字面上都属于一种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人与仓储人的过错责任也一样吗?您是否了解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


·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现如今,我国流动人口的数量是比较多的,尤其以外出务工的人员居多。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住宿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很多人都会选择价位比较合理的出租房,下面为了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国家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标准 违约金是指当事...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因买卖合同中并未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单方毁约作出任何责任承担的规定,因此建议在收取定金的前提下,且卖方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将扣除定金后的房屋首付款余额无息返还客户;也可要求客户继续履约办理按揭手续,如其拒绝办理,则可以变更付款方式要求其支付余...


·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该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呢?实践中,因一方对买卖合同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不在少数,那么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这些问题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将会发生不少让当事人头疼的事情。对于上述问题...


·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有哪些
      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都必须要根据合同的规定,依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


·法律规定合同代签有效吗?
      法律规定合同代签有效吗?《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


·塑钢窗购销合同该怎么写
      塑钢窗购销合同该怎么写 塑钢窗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 供方: 一、合同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需方委托供方加工安装铝合金地弹门及全部塑钢门窗。 3、合同面积共计平方米。工程所需塑钢门窗风格、数量详见设计样 图。 4、合同铝合金地弹门面积平方米,工程所需地弹门风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