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行为方式有哪些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寻衅滋事行为方式有哪些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具体来说,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换句话说,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求精神刺激、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寻衅滋事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就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涉嫌该罪,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来处理,避免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网站为您推荐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抢劫罪的主体应为哪些人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对每一个犯罪都是规定了具体的主体范围的,因此要是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但发现并不符合主体条件要求,此时也是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的。对于抢劫罪这种重罪而言,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抢劫罪的主体应为哪些人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主体应为哪些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


·诈骗罪证据要多少?证据包括哪些?
      近年来,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屡禁不止,诈骗罪的犯罪率逐年升高,诈骗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不利于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定罪原则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见充足的证据对于诈骗犯罪的认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诈骗罪证据要多少呢?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打架斗殴,更有人故意殴打他人,有时候可能是双方无意伤害他人,有时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那是不是故意伤害他人就构成犯罪?有些时候虽然只是想要打伤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但一时没有把握住力度导致对方的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本站...


·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所以,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要是单位受贿的行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在对故意伤害行为定罪的时候,只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否达到了轻伤,那么就可以依法定罪了。不过日后涉及到处罚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具体造成的损害情况,对重伤的的处罚自然与对轻伤的处罚不同,那其中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醉驾拘留属于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
      醉驾拘留属于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行政处罚的话,则一般是进行罚款,然后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如果对醉驾之人的处罚是拘留的话...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一、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


·敲诈勒索罪如何起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特点是行为人以恐吓、要挟等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勒索,迫使其交出财物。当我们遭受此类案件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进行公诉。那么敲诈勒索罪如何起诉?构成要件有哪些?看看我们怎样说: 敲诈勒索罪如何起诉 1、受害人去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调查,由公诉机关进行起诉...


·怎么样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怎么样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一、怎么样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


·一、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判刑几年?
      一、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判刑几年? 1、《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