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由于国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市场经济注入活力,所以制定了很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因此,大量的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由于中小企业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企业类型,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中小企业的一种。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型中小企

企业要实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目标,并以此促进自身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之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如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体制,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2、加强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大部

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内部管理者与外部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应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并提升企业经营活动的透明度。着重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企业应及时披露与信息披露的时间和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相关的信息,并让投资人自由获取这类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准确完整,不得有重大隐瞒或遗漏事项。

3、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型中小

企业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问题,这使得其管理效率低下,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要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应从改变观念、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和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

4、提高融资运作的水平。在融资活动

时,企业应根据其所处的内外环境,选用不同的融资方法,并根据不同时期对资金的需求以及获得资金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方式,选择不同的融资组合。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存在各种风险因素,也没有足够的盈利记录,信用状况也不定。同时,其规模也尚未达到在主板市场上融资的条件。此时企业选择的是风险投资。此外,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也较为合适。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稳定成长期,企业的经营状况日趋稳定,管理也上了轨道,企业的各种风险大幅度降低。银行大多愿意提供贷款,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了较大规模的拓展。此时通过向银行贷款或是上市、增发股票融资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二)构建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相匹配的融资体系

1、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其上市条件较为宽松,在上市标准、规范化要求等方面也低于主板市场。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风险资本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要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所需的资金不是以分散投资为原则的风险资本所能胜任的。因此,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扩张期后,风险资本就开始逐步淡出,而它们又不能在主板市场上筹资,故而迫切需要一个维持自己发展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正好可以满足这类企业的要求,为其提供了融资机会,从而直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体系的构建。

目前,我国现有的城市发展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乡镇信用社各自的定位都比较明确,难以分出更多精力和资金来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此,建议在调动它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积极性的同时,还应当允许并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新建多种形式的中小金融机构,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间接金融支持体系发挥重要作用。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将与我国建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配合,组成一个高效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网络,有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采取先立法后组建的模式,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行、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这对其安全、稳健的运行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应该是普惠的,但资金支持应是有选择的。这样可以做到重点突出,让处于竞争劣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而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筹集方式也可借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筹集方式,如通过发行债券筹资,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吸收科技型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存款,上市融资等。但与此同时,中小金融机构的运作应坚持规范原则,强化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引入危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管理机制。

3、政府支持体系的构建。

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应着重做好:一是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特别是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既要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规模,也要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商业性担保机构或是互助性担保机构,形成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改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放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限制,对挂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产权实施证券化和标准化,以提高产权的交易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进而推动全国性的信息平台的构建,提高技术产权项目交易的市场有效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性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可谓是困难重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解决途径问题,首先应当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制度,其次认清融资困难的原因,找准原因便可从根源上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当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多方联合互动。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收购的基本定义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 (Busi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 (BusinessCooperation) 是指不同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共享利益,以获取整体优势的经营活动。1、企业间的合作正被一种合作思维而不是以往的单纯竞争所引导;2、企业间的合作正在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知识含...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土地补偿费用、房屋、建筑...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相关的管理监控部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相关的管理监控部门,那么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吗?答案是必然的。公司内部必须存在相应的管理者对于员工的合同内容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或者换句话说才能够不间断的对员工工作成果进行监督。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以下内容。 第一章 ...


·违约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哪些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企业类型,在关键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我国出台了多方面的国有企业管理办法。那么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吧。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 一、合同起草 1、流程:请合同号、合同起草、合同修改 2、注意事项: (1)公司合同统一编号,由合同承办人到合同管理人处请号。 (2)各部门合同承办人负责起草合同。 二、合同审核批准 1、流程: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人...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一、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董事长其实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除了法定代表人以外,公司还需要设立法人代表。很多人都会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的法人代表视为一体。也就是说,提起公司的法人代表,就觉得是公司的董事长。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 一、在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