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都是自动取得的,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言,规定就比较特殊了,要求办理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而也只有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只不过这个保护也有一个期限。那究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第十五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在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享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但是,软件条例还规定几种特殊情况的著作权归属:
(一)合作开发软件。
合作开发软件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定书面合同约定。未签定合同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二)委托开发软件。
委托开发软件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委托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三)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软件。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四)职务开发软件。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此外,通过受让、继承或者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但实践中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因此这个保护期的起算时间点往往也是不一样的。而实践中,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也是很重要的问题,要是你在阅读了上文之后,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周期是什么?
      如今,公司企业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和及时掌握推送信息,都会积极开发各种软件APP,使得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都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法规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周期来整理一下相关资料。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1、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申请人在国内必须有真是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如果没有具体的住所,申请人应该具备我国的国籍。2、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3、该商标已经在国...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抗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 一、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专利诉讼费...


·商标侵权得表现方式有几种
      商标侵权得表现方式有几种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材料有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材料有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材料有什么?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 (1)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的: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 ?提交有效的...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
      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一、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1、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对于商标的保护,我们建议应当由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与企业一起来完成,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的。即使公司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也在时间精力上无暇顾及保护知识产权事宜,而企业的法...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不可以要回来。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


·哪些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