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双方育有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大多数夫妻都对此不太了解,那么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离婚后还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孩子是双方共同孕育的,婚姻关系的破裂不代表与孩子的血缘关系破裂,出于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着想,离婚后要看双方的各方面条件,更适合养育孩子的一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大。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女方抚养孩子应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三、男方抚养孩子应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四、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在此特殊情况下,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意见是属于针对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这一问题的其他因素。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两周岁以内还处在哺乳期的幼儿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大,年龄大点的孩子更有可能判给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身体与心理健康、与孩子的关系等一系列因素,各方面条件更好的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如果个人的身体或财产受到了侵犯,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的伤害进行赔偿。从对个人伤害的对象来区分,可以将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虽然它们两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个人损害的赔偿,但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之间是有着重要的区别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说明。 ...


·夫妻双方离婚 孩子怎么判
      夫妻双方离婚 孩子怎么判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


·在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中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障国家或者工作人员在日常中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等产生侵害,规定受害人享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按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具体在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中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


·温岭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抚养费,简单来说就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内容。我们知道,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我国法律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下面,我们以温岭子女抚养费...


·一、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的条件是什么?
      一、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的条件是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协议离婚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协议离婚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可以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按照(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给予补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定获得。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


·婚姻法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就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因为一方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工作付出了自己较多的时间和义务,民法典都规定了可以对其中的某一方多分配财产。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民法典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一、民法典离婚财...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