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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抗辩权一般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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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抗辩权一般包括哪些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少不了的一种权利就是抗辩权,合同的抗辩权和行使权是同时存在的,合同抗辩权是为了确保合同双方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但是您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行使抗辩权,按照规定行驶抗辩权才是有效的,但是您应该如何行驶抗辩权呢,有想深入了解的,可以听我们慢慢说来。

一、合同抗辩权一般包括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先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抗辩权的特点都有哪些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

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它并没有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没有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则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5、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抗辩权之外,多了请求权这样一个保护层。

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意味着合同的行驶权得到了排斥,阻碍了合同行驶权的执行。但是如果您发现符合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内容,就可能依法行驶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使得权益,目的在于敦促对方履行合同,确保合同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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