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同样也是需要赔偿被误判的人或单位的损失的。那么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国家赔偿的实效是多长?
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误判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中国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一)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因此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以及其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而是根据国家实际工资水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国家法律的制定不会放过一个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分子,但是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而对于冤假错案,国家一定会正面认识自己的错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花费时间短,而且收费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轨,女方在离婚...


·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
      有些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以离婚收场,为了避免离婚后的关系恶化,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协...


·婚姻当事人非婚生子重婚罪成立吗
      一、婚姻当事人非婚生子重婚罪成立吗不成立,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为: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最新诉讼离婚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人们在提起诉讼离婚请求时,首先要提交诉讼离婚的起诉状,只有通过起诉状才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一份离婚起诉状不仅可以说明自己的离婚请求、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因此需要认真书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诉讼离婚协议范本以及制作的注意事项。 一、诉讼离婚书范文 原告:秦某,女...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现阶段很多人对于结婚生子并不是很慎重,导致了很快结婚离婚,但是孩子和财产分配成了很严重的问题。离婚后不仅要考虑财产的分配,还要考虑孩子谁来抚养的问题。这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双方父母中的哪一方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最...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条例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条例如何规定的?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


·一方有重大过错离婚小孩抚养权会怎么判?
      一方有重大过错离婚小孩抚养权会怎么判?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的离婚中小孩的抚养权判决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还是会根据双方谁更能照顾好孩子为主要的考虑因素进行判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


·一、儿子20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儿子20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


·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从法律角度分析,离婚协议书都要求建立在夫妻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每一份离婚协议书又可以叫做自愿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财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也就是把这个财产平均分成两份,一人一份,但是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用分割。 二、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


·关于国家赔偿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国家职员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执法时,会遵守既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不少民事主体的权益,由于受到国家机关,或者是民事主体实施了行为,而受到侵害,此时可以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关于国家赔偿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国家赔偿时效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