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改制变更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有企业改制变更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的持续高速发展能很大程度地提高我国市场经济的活力。国有企业与时俱进,及时改制重组,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变得尤为重要。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有企业改制变更登记需要的手续以及注意事项。


一、登记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依照《公司法》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可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由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授权投资的部门作为公司股东。

二、登记事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 邮寄、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四、登记期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期限按《行政许可法》及《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属须实质性审查的,登记机关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五、整体改建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设立登记的要求提交文件,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换发营业执照:

1、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或独家发起的股份有限公司;

2、吸收新股东投资入股组成公司;

3、吸收合并组成公司。

六、办理程序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改制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4)原投资主体批准的改制方案;

(5)拟改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改制为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改制为公司的申请报告;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4)企业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内容包括:同意企业改制、对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的确认、企业净资产的处置方案(出资人将企业净资产作为其在改制后公司的出资,如出资人将企业净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应另附转让协议)。

(5)企业出资人出具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企业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文件合并提交);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提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提交);

(9)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改制后新入资股东或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发起人盖章或到会董事签字;

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盖章。

(10)改制后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出资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则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出资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改制后公司的验资报告;

(12)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委派文件。

(13)经理的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成员兼任经理的还要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领取);

董事、监事的审查意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盖章;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盖章;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盖章。

经理的审查意见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1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指定文件。

(16)《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董事会签字;

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出资人盖章;

(17)改制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8)改制变更住所的,提交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9)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如原国有企业已经取得专项审批,只要在有效期内,申请公司登记时可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重新审批的,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审批而原企业没有取得批准的,还需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改制后变更经营范围的,新增项目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0)《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属于新设合并组成公司的,应按设立登记办理。

属于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和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七、部分改建

国有企业以其部分资产改建为公司(部分改建)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投资后剩余自有资金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且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其投资或与其它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按新设立公司登记注册。

注:国有企业改制因各企业情况不同采取不同形式,该指南列举的仅为常见形式。具体办理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收费标准

新设公司的,按设立登记收费。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申请增发副本的,应缴纳工本费每份10元。

按变更登记办理的,只收取变更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每户为10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注册资本增加额缴纳增资费(按公司设立收费标准),不另收变更费。

注销登记不收费。

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支柱企业,其一举一动都会对市场经济形态产生影响。国有企业的改制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整体性,全局性的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各个方面内容,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在纵观全局的立场上制定出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辆甲方标...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现在就讲究形象定位,作为企业被第一眼注意到的名字是很重要的,关于企业名称申请要求和流程,贴心的本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工商局对企业名字的要求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只要名字不和其他的已注册的公司重复,不违背一些重要原则基本上都是可以过的。 一、企...


·分公司签署保证函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分公司签署保证函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行着一种说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往往利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好处,损害公共利益,为他人谋取私利,对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此类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如何认定呢?公司企业人员...


·企业并购重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重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关于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二、并购重组的程序 1、收集信息制定并购计划 并购计划应包括:并...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内容?
      在公司日常运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为了企业未来更好的发展,有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进行股份公司股权的转让行为,对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调整。那么,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都有哪一些呢?请您详见下文中我们为您提供的有关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资料。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第七十...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是啥 其实我们的公司法也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在不断的修订当中。所以说对一些正在经营企业和想要创办企业的人来说,要及时了解一下我国公司法当中的新的动态,这样才方便与自己经营公司。比如说近年来,公司法中对于出资验资的规定就有所改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一些有实力的公司为了更好、更长远的发展往往会实行公司并购的策略,公司并购是一个大的变动,对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都有一些冲击。所以为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并购公司是有一定的管理办法的。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逃税会没收公司货物吗
      会。对于逃税,无论是行政还是刑事处理,都会被没收货物,尤其是走私货物,必须被没收。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有时候一个人力量很薄弱,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这时候需要进行融资,吸收其他股东出资。出资除了以现金形式还有其他很多种,那么您在出资的时候应避免不合法的出资形式。那么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形式呢?下面我们为您了解一下 ...


·一,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
      一,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实践中,公司注册资金是可以增加的。二、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货币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 如果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增资时间相对比较长大概2个月左右。增资流程如下: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