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由于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十分复杂,很多工程都需要多方的参与之下才能完成,这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不仅要求施工单位的建设符合规范,还要求相关的工程衔接符合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以及预防措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常见质量问题一:位移

(支护结构向基坑内侧产生位移,从而导致桩后地面沉降和附近房屋裂缝,边坡出现滑移、失去稳定)

预防措施:

1、支护结构挡土桩截面及入土深度应严格计算,防止漏算桩顶地面堆土、行驶机械、运输车辆、堆放材料等附加荷载;

2、灌注桩与阻水旋喷桩间必须严密结合,使之形成封闭止水幕,阻止桩后土壤在动水压力作用下大量流入基坑;

3、基坑开挖前应将整个支护系统包括土层锚杆、桩顶圈梁等施工完成,挡土桩应达到强度,以保证支护结构的强度和整体刚度,减少变形;

4、锚杆施工必须保证锚杆能深入到可靠锚固层内;

5、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避免在支护结构上大量堆载、停放挖土机械及运输汽车;

6、基坑开挖前应进行降水,以减少桩侧土压力和水流入基坑,使桩产生位移;

7、当经监测出现位移时,应在位移较大部位卸荷和补桩,或在该部位进行水泥压浆加固土层。

二、常见质量问题二:管涌及流砂

(基坑开挖时,基坑底部的土产生流动,随地下水流一起从坑底或四周涌入基坑,引起周围地面沉陷,建筑物裂缝)

预防措施:

1、施工前应加强地质勘察,探明土质情况;

2、挡土桩宜穿透基坑底部粉细砂层;

3、当挡土桩间存在间隙,应在背面设旋喷止水桩挡水,避免出现流水缺口,造成水土流失,涌入基坑;

4、桩嵌入基坑底深度应经计算确定,应使土颗粒的浸水密度大于桩侧上渗动水压力;

5、止水桩设计应使其与挡土桩相切,保持紧密结合,以提高支护刚度和起到帷幕墙的作用;

6、施工中应先采用井点或深井对基坑进行有效降水;

7、大型机械行驶及机械开挖应防止损坏给、排水管道,发现破裂应及时修复。

三、常见质量问题三:塌方

(基坑开挖中支护结构失效,边坡局部大面积失稳塌方)

预防措施:

1、挡土桩设计应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并用顶部圈梁连成整体;

2、土层锚杆应深入到坚实土层内,并灌浆密实;

3、挡土桩应有足够入土深度,并嵌入到坚实土层内,保证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基坑开挖前应先采用有效降水方法,将地下水降低到开挖基底0.5米以下;

5、应防止随挖随支护,特别要按设计规定程序施工,不得随意改动支护结构的受力状态或在支护结构上随意增加支护设计未考虑的大量施工荷载。

对重要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内容有:

1、支护结构的变形;

2、基坑周边的地面变形;

3、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变形;

4、地下水位;

5、渗漏、冒水、冲刷、管涌等情况。

基坑支护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记录和竣工图;

2、边坡工程与周围建筑物位置关系图;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复验报告;

4、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锚杆抗拔试验报告;

6、边坡和周围建筑物变形监测报告;

7、设计变更通知、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和技术洽商记录。

综上所述,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问题有很多,对于这些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应当即使发现并处理。另外,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也应当尽量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醒目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涉及到很多领域,因此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的发展,一个质量不高的工程,若投入市场使用,早晚是会给人们的安全带来损伤的。吊顶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吊顶工程质量...


·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其实,时间观念是您在生活中会一定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一些重要的场合如果迟到的话,其实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鉴定机构和自己肯定约定的有做鉴定的时间,在提交了资料,缴纳了鉴定费用以后就可以鉴定了。那么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一、工伤鉴...


·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留在原来的单位工作,并且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并未表示异议,这就叫做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呢,它与法律上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些不同之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2001 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旧伤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属于工伤旧伤的是仍然算作工伤的,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用工合同到期不让辞职怎么办?
      用工合同到期不让辞职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结算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劳动者搜集证据,计算出工资数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者合同到期,劳动者...


·一、实习期内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实习期内随时辞职可以吗?如果是实习合同,那和试用期一样处理,正式提交辞职申请三天即可离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


·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绿化养护工程在实践中十分常见,一个城市的景观是否美丽,与绿化养护工程有关。绿化养护工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包,双方就绿化养护的事项作出约定,并在合同中得以体现。那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以下范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绿化养护...


·一般打一场劳动仲裁多少钱?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


·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家里就只剩下老人与小孩。一旦农民工出事,家里就彻底断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就会变得特别困难。因此,当工人工伤死亡后,其父母的抚养费就要由用人单位赔偿。那么,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


·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怎么办
      新员工到一个新的企业入职参加工作,入职不到十五天就离职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发工资的情形也是存在的,但是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到底合不合理,很多人都存在疑问,认为时间短,不发工资可能是合理的,但是事实上,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是否应该发工资呢,感兴趣的,可以一起到本文进行详细的...


·室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室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人们买到商品房,办理好房产证,拿到钥匙后就要准备装修的事情了。如今,业主将室内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的情况最为常见。既然涉及到委托,双方应当签署一份承包合同,这样今后发生纠纷也有据可依。那么室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