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由于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十分复杂,很多工程都需要多方的参与之下才能完成,这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不仅要求施工单位的建设符合规范,还要求相关的工程衔接符合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以及预防措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常见质量问题一:位移

(支护结构向基坑内侧产生位移,从而导致桩后地面沉降和附近房屋裂缝,边坡出现滑移、失去稳定)

预防措施:

1、支护结构挡土桩截面及入土深度应严格计算,防止漏算桩顶地面堆土、行驶机械、运输车辆、堆放材料等附加荷载;

2、灌注桩与阻水旋喷桩间必须严密结合,使之形成封闭止水幕,阻止桩后土壤在动水压力作用下大量流入基坑;

3、基坑开挖前应将整个支护系统包括土层锚杆、桩顶圈梁等施工完成,挡土桩应达到强度,以保证支护结构的强度和整体刚度,减少变形;

4、锚杆施工必须保证锚杆能深入到可靠锚固层内;

5、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避免在支护结构上大量堆载、停放挖土机械及运输汽车;

6、基坑开挖前应进行降水,以减少桩侧土压力和水流入基坑,使桩产生位移;

7、当经监测出现位移时,应在位移较大部位卸荷和补桩,或在该部位进行水泥压浆加固土层。

二、常见质量问题二:管涌及流砂

(基坑开挖时,基坑底部的土产生流动,随地下水流一起从坑底或四周涌入基坑,引起周围地面沉陷,建筑物裂缝)

预防措施:

1、施工前应加强地质勘察,探明土质情况;

2、挡土桩宜穿透基坑底部粉细砂层;

3、当挡土桩间存在间隙,应在背面设旋喷止水桩挡水,避免出现流水缺口,造成水土流失,涌入基坑;

4、桩嵌入基坑底深度应经计算确定,应使土颗粒的浸水密度大于桩侧上渗动水压力;

5、止水桩设计应使其与挡土桩相切,保持紧密结合,以提高支护刚度和起到帷幕墙的作用;

6、施工中应先采用井点或深井对基坑进行有效降水;

7、大型机械行驶及机械开挖应防止损坏给、排水管道,发现破裂应及时修复。

三、常见质量问题三:塌方

(基坑开挖中支护结构失效,边坡局部大面积失稳塌方)

预防措施:

1、挡土桩设计应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并用顶部圈梁连成整体;

2、土层锚杆应深入到坚实土层内,并灌浆密实;

3、挡土桩应有足够入土深度,并嵌入到坚实土层内,保证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基坑开挖前应先采用有效降水方法,将地下水降低到开挖基底0.5米以下;

5、应防止随挖随支护,特别要按设计规定程序施工,不得随意改动支护结构的受力状态或在支护结构上随意增加支护设计未考虑的大量施工荷载。

对重要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内容有:

1、支护结构的变形;

2、基坑周边的地面变形;

3、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变形;

4、地下水位;

5、渗漏、冒水、冲刷、管涌等情况。

基坑支护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记录和竣工图;

2、边坡工程与周围建筑物位置关系图;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复验报告;

4、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锚杆抗拔试验报告;

6、边坡和周围建筑物变形监测报告;

7、设计变更通知、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和技术洽商记录。

综上所述,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问题有很多,对于这些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应当即使发现并处理。另外,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也应当尽量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当今我国的各项发展都在不断地进步,不管是建筑工程建筑还是水利工程,都为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拿水利工程来说,水利工程为我国的发电、用水、防洪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以后,国家也会有相关的单位对水利工程进...


·自己可以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在工商局要走两个流程:1、清算组备案。2、拿到备案核准通知书后,在工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刊登后过45日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注销登记。注销公司手续比较繁琐,主要有几个方面:1、公司负责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2、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杭州萧山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当我们选择工作时都需要对工作方面的各种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因工作受伤后都知道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才好与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情,但是却对鉴定的地方不是很了解,那么杭州萧山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杭州萧山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萧山区属于杭州市。工伤职工应当在...


·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


·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员工受伤的情况十分多,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工伤就是骨折,您都知道,工人骨折工伤用人单位是要根据鉴定情况进行经济上的赔偿的。那么,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 ...


·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害。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需要及时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国家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就成为了我们关注的重点。下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


·一般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般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


·在临近年末的时候,很多员工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等待着企业发放年
      在临近年末的时候,很多员工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等待着企业发放年终奖,您要明确的是法律方面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有强制性的规定,具体发放多少、发放的形式都是由企业老板所决定的。就让的我们来为您介绍年终奖计算公式和方法。 年终奖计算公式和方法 据介绍,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法律保障,而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必然有时间界限,一旦超过了劳动合同的时间界限,就涉及到劳动合同过期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过期,有两种方式,一个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续签,还有一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到期未通知续签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