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抚养时效中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被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对孩子也是具有抚养义务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可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也见到过这样的问题,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关于这一点,我国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有关民法总则抚养时效中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的详细资料。

民法总则抚养时效中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相关知识: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在校就读的。

3、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抚养费的强制执行时间是两年。在生活中,如果碰到了这样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会维护孩子的利益的。夫妻双方对孩子都具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即使大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请不要牵扯到孩子,对孩子,我们还是要尽量给他们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


·小孩没满一岁可以离婚吗
      小孩没满一岁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就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判决。但是,诉讼离婚的,有一...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 聋哑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不是应当。所以还是要视具体情况。 刑法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婚罪可公诉,可自诉,如果检察院没有提前告诉,当事人可以提起自诉。量刑...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


·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按照实际登记的离婚来认定,所以,离婚之后就不是夫妻了。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复婚。法律上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


·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子女肯定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但如果家庭中有两个孩子呢,此时夫妻离婚的话,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夫妻虽然想要起诉离婚,但却发现此时并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因此也就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究竟夫妻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才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


·大家都很清楚
      您都很清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流程不同。那么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打离婚官司什么普通程序要走?下面,我们将对此离婚官司流程问题为您带来详细解读,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如果父母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剩下了子女的话,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私生子。当然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