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一、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借钱的同时通常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高利贷等不法借贷,我国法律对私人贷款的利息作了以下规定:(一)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由于借钱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不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还钱时一方临时要求计算利息导致纠纷,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默认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借钱时没有说明或者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还钱的时候就不能临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二)私人贷款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则属于变相放高利贷。对债权人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私人借款中凡是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超过银行同期利息4倍的,法律不支持。二、私人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一)利息不能计入本金为防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获取双重利息,私人贷款的利息不计入本金当中。虽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约定,但是我国合同法的原则不承认复利。对利息的计算只能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约定,不计入本金中。(二)利息利率利息的具体算法我国法律并没有进行规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这里的同期是指同一时期,而不是过去的某一时间或某一时段。(三)贷款人逾期归还贷款需要支付的利息如果合同或者欠条明确约定了借款利息,那么严格按照约定偿还利息和贷款是贷款人应尽的义务,如果贷款人逾期归还的,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四)未约定利息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按照约定进行计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利息,就遵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由此可知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如果双方对有没有约定利息产生纠纷,并且又没有充足的证据进行证明的,对是否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法官根据法律规定自由裁量。现实中,要是借贷的双方没有就贷款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那此时一般是视为没有约定利息,也就是无偿借贷。这也提醒了各位,在约定个人贷款利息的时候需要约定清楚,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这种情况下还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借条范本抵押物应该怎么写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 ? ?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说到量刑规则,其实您应该都能够想到,这其实就是指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就《刑法》中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来看,每一个都是有自己对应的量刑规则,那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夫妻债务划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划分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债务划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需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


·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一、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1、民事诉讼 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钱,那么可以考虑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之前警告下对方,如果再不还钱就法庭上见。 2、用物品抵押 如果某人破产的话,那么没钱还债就需要拍卖房子、车子等物品,因此,可以让对方用物品抵押。 ...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一、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的借条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具体的借款金额; 3.约定利息以及利息计算的方式; 4.约定还款时间; ...


·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欠钱不还的解决技巧有哪些
      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欠钱不还的解决技巧有哪些?借钱容易,还钱难,这是现在社会的一个现状,很多债务人一直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催促都不还钱,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有向法院起诉,那么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 1、诉前财产保...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也越来越富裕,所以私人借贷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可在私人借贷的过程中,有些人常常会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这样是不合适的。那么,借条与欠条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欠债不还被软禁该怎么办 被追债人软禁算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算非法拘禁,是不合法的,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软禁、伤害他人的; 2、软禁、伤害残疾人、孕妇、不...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


·零星贩毒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零星贩毒罚款的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2、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