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房屋典当需要慎重,因为一旦没有钱赎回,房子就属于典当行了。那么,房屋典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典当的程序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出典人须持有效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由典当行确认证明文件,并作必要的调查了解。

1、私产:产权所有者须持房屋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属多人共有的,所有权益人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

2、集体所有的房产:须持介绍信、营业执照、房产证、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集体厂矿须持职代会证明或董事会决定。法人身份证和经办有身份证等。

(二)出典人与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按照典当规则确定典期、典金、典息及综合手续费等。

(三)典当合同公证。由出典人与典当行,一起到公证机关对典当合同进行公证。

(四)他项权利登记。由出典人与典当合同、公证书等到市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产权他项权利登记的有关手续。

(五)出典人应将所典房屋钥匙交典当行保管,由典当行开具正式当票,支付出典人典金。

典当期满,出典人还回典金,赎回所典房屋。否则,典当行当按规定处理。

二、房屋典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赎回能力有十足把握

与银行房屋抵押贷款不同的是,房屋典当设立时,一般要将典当房屋转移给典当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典当关系设立后,原业主依约定或法律规定逾期不赎的,可作绝卖处理,由典当行取得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房屋典当时,双方可约定典期届满逾期不赎即视为绝卖,如合同中未作此约定,依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有典期的逾期10年、无典期的经过30年未赎的,则视为绝卖。绝卖后,房屋原业主就丧失了该房屋的产权。

(二)征得家属及同住人同意

市民典当的房屋必须是没有权属争议的产权房,而且是无人居住的。因此,提出典当时业主需要出具房地产证和身份证。而且,除房产所有人外,还需征得年满18岁以上家属或同住人的同意。

(三)估价及双方到市国土房管局登记产权转移

从业主提出典当至取得贷款,整个过程一般需两三天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贷款金额,典当房屋每月综合费用率为3%,加0.7%的利息率,因此,典当综合费用率及利息率为3.7%,业主还需负担评估费、保险费等必要的手续费用。

在房屋典当时,需要您特别留心,因为一旦没有钱赎回,房子就属于典当行了。很多人为了偿还赌债,背着家人把房子典当了,甚至是偷家里人的身份证,办理房屋典当,遇到这种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时,该如何处理呢?要是不清楚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房子继承法新规定应该怎么办理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
      说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相信您都会有所耳闻吧,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管理合同的制度,但是各个地区是有一定的差距的。那么,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1、出租房...


·一、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写错了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写错了有法律效力吗?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写错了不一定有法律效力,这是由于日期有误并不能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如今很多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不
      如今很多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又不能提前退租,因此就会将房屋进行转租。不过房屋转租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其中房屋转租问题里面有哪些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租问题中有哪些要格外注意的 1、...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同时涉及到的补偿项目还包括了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等等。 崇州市...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优先购买条件 (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


·领证后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领证后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


·租房子第二年续租需要签合同吗?
      租房子第二年续租需要签合同吗? 一、租房子第二年续租需要签合同吗 租赁房屋到期后,第二年续租房屋要不要签订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重新签订合同的,由租赁合同继续生效,变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


·若公民将自己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那这个过程中就是有可能要办理
      若公民将自己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那这个过程中就是有可能要办理房产公证的,当然法律中并没有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那要是决定办理公证的话,此时办理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证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