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活中,有的夫妻对于离婚有一个误解,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是有效力的,双方就等于是离婚了,其实不然,那么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协议的规定,离婚协议要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或法庭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的。

二、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效力

离婚纠纷中存在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双方协商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反悔。为此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诉请执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该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1、离婚协议书是否适用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离婚协议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不适用合同法。

2、离婚协议书在其成立时是否有效?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或许为急于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做出很大的让步,或许因两人间的感情因素一时情绪失控而签订,不能因为是双方当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认定在其成立时即发生效力。如果认定其有效,一旦一方反悔则可能面临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而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尴尬境地。

3、离婚协议书实质上是附条件的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为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能由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进行确认。因而未经确认的离婚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4、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仅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均有要求平等分割的权利的角度考虑,在实践中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会对其中一方更有利。如果在诉讼时该协议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则法院对此协议一般会予以认可。否则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极小。

因此,离婚协议要想产生效力,就必须要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或者法庭认可才行,否则它是不具有效力的,只不过打官司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作为法官判决时的参考。


·如果离婚要不要办财产分割手续
      如果离婚要不要办财产分割手续 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我们发现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是实践中首选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是比较多的,然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其中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


·制毒从犯审判前可以见家属吗
      如果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家属可以旁听,就可以见到被告人了,但不能交流讲话。刑事诉讼活动主要是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代表追究刑事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审判活动,因此,并未强制规定法院通知受害人或其家属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这也是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生活当中也确实发生过其中有一方通过隐瞒收入、隐藏等各种方式来阻碍夫妻共有财产的平等分割,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申请法院对财产保全。可是当事人也需要知道,在我国婚后共同财产指的是什么? 在...


·分居半年能否离婚,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不少夫妻在分居后一段时间就选择了离婚,但此时分居时间尚短,他们也不清楚此时是否能够顺利离婚。因此就会问分居半年能否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分居半年能否离婚 离婚呢,分为两种,一类是协议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都协议好了,...


·收集到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收集到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将一切财产问题和孩子问题都理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属实后如何保护财产?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协商解决。若一方擅自进行共同财产转移,如转移至本人直系亲属账户。另一方可申请法院进行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并请律师协助收集证据或直接申请紧急保全财产。提醒:只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才是违规的,正常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不算转移财产,申请保全后要在十五...


·一、刑法与重婚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与重婚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与重婚罪的规定是按照刑法258条规定,构成重婚罪判处拘役或者是进行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理。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1、一般都是在离婚以后才办理财产分配的,不过,双方自愿在离婚之前就先办理好财产分配的话,法律上也不禁止,何时办理财产分配还是要由男女双方自己做决定的,假如是起诉离婚的话,只能在拿到民事判决书之后再办理财产分配。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一般是死刑,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有8种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