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是多少?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有很多的类型,而且不同类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都是不一样的,而且运用不同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换,有很多的方面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比如说在会计的做账方面、发行的金额方面等等,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是多少?

一、平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

债券发行价格:

1月1日发行时:债券发行价格=面值2000万元

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一般债券本金的现值

负债成份面值为2000万元,折价为152万元(2000-1848)。

权益成份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成份=债券发行价格一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2000-(2000-152)=152(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1520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2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1520000

平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152万元等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152万元。即:

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负债成份折价

注:负债成份折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与负债成份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溢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

假如公司2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其他条件不变。

债券发行价格:

1月1日发行时:债券发行价格=债券本金的现值

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和负债成份折价同例1。

权益成份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成份=债券发行价格一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2054-(2000-152)=20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54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1520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2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2060000

溢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06万元等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152万元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溢价54万元(2054-2000),即:

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负债成份折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溢价

三、折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

假如某公司2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8%。其他条件不变。

债券发行价格:

1月1日发行时:可转换债券发行价格=债券本金的现值

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和负债成份折价同例1。

权益成份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成份=债券发行价格一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1897-(2000-152)=49(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897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1520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2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490000

不少人在发行公司债券的时候,都会对公司债券可以发行的金额存有一定的疑惑,不知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的具体确定的方式是什么样的,其实具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的金额还与相关的发行的方式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一般来说平行发行和溢价发行的债券的金额的区别是非常的大的。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债券(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简称CMO) 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一、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


·公安部关于罚没款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部关于罚没款管理的规定是什么?公安部关于罚没款管理的规定是按照公平依法科学有效的原则来进行拟定的管理,公安部罚没款规定,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


·债权债务可以自动解除吗?
       一、债权债务可以自动解除吗?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自动解除的,必须通过清偿或者协商来解决债权和债务问题。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 4、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一、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单从名称上来看,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其实是很相似的,这也导致不少人无法准确进行区分。但其实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之间还是有很多差异,那到底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有哪些?1、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2、本罪...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


·什么票据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对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