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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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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但此时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来看,往往是存在争议的。自然是开发商认为是自己的,而购房者则仍为是属于相应房屋业主的。那究竟实践中,谁拥有房屋外墙面的权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由于房屋外墙面的使用权一般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因此当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使用外墙面悬挂广告、搭建灯箱时,常因为光污等原因和房屋的业主产生矛盾,那么房屋外墙面属于谁所有?开发商有没有权利使用房屋外墙面搭建广告牌?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属于谁?一般的购物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房屋购买人(区分所有权人)因购房而产生对建筑物共用部分 的共有权。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计入公摊面积,因此很明确外墙墙体内部是改购房人所有,而外墙面属于购买本幢房屋的全体购房所有人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房屋的外墙面的使用权应该是该幢房屋的全体购房人一致拥有,如果要在外墙面刷广告、挂灯箱等,应当经过该幢房屋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外墙面所得的收益应当归房屋所有人共同共有。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可由其支配使用,这种约定是否有效?我们知道,房屋的交付必须是完整交付,一套房屋不能拆零出售,外墙面作为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不能单独把没有外墙面的 房屋拆零销售给购房人,而且外墙面的面积也计入了公摊面积,购物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为此支付了买房款,所以外墙面约定为开发商所以是无效的。当然经过业主一致同意,开发商、物业等可以使用外墙面,使用者应当支付使用费用。即使全体业主都同意出售外墙面的所有权,该约定也属于无效,因为房屋外墙面不能拆零销售,房屋的销售必须是完整的整套销售,即使要出售。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属来看,很多时候在购房合同中都是没有做出相应约定的,那此时就只能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确定所有权了。而一般情况下房屋外墙面应该是归相应的业主所有的,而只有在经过业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或者物业才能实际使用房屋外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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