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被认定为工伤,通过走工伤程序与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所涉及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2、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鉴定确认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3、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另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5、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
二、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2、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我们就为您就诶是到此。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在现实中如果双方互相推诿,最好直接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同双方进行谈判、交涉甚至进行诉讼,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交通事故并线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并线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要1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实际的对事故做出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具体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


·一、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可以的吗?
      一、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可以的吗?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在遇到很多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向法院起诉的人也不少,那此时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一、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被自行车撞伤属于工伤。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构不成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不
      您知道,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是否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呢?想要解开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查询一下,究竟规定的这个费用是由谁来承担。具体的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不第一种意见认为,因交通事故发生的鉴定费应由肇事者承担。理由是...


·一、交通事故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有: 1、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处理办法是什么?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


·土地评估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中国地大物博,不仅是物种很多样,而且土地面积也很大。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一种财富。目前国家大力的在改革,城市化的进展也越来越快,城市周边的乡镇也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大,毕竟土地是有限的。土地的评估合同具体是什么?土地评估合同又需要注意什么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需要援助律师自理办案费用。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其实当事人愿意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在实际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参加的,除此之外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还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都有哪些 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