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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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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生医疗纠纷,为了确定患者受损程度,提出会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医疗单位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规定。

一、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一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纠纷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纠纷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纠纷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纠纷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纠纷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纠纷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纠纷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二、医疗纠纷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分别是: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 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由于医疗机构不同于其他企业单位,在过去的办法下,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减少本级财政的压力,往往将赔偿标准规定过低,引起患者及其家属的不满。新条例通过这种详细的规定,一方面可以将各地不同的标准统一起来,另一方面,也以较多的赔偿项目和较高的标准保护患者权益。引人注目的是,这次的赔偿规定首先将旧办法的 “补偿”换称“赔偿”,这是从法律上确定了医疗事故的“侵权性”。

不同的受伤程度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等级越高需要支付的费用也就越高。无论是何种等级的补偿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费用。制定此项过大的目的在于给医疗单位施压,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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