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征用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用地的征用上。征地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征地报批前工作,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工作,和征地批准后工作。

一、征地报批前:

1、征地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协商征地补偿和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征地双方,面积,地类,数量,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方式,村民安置方案等。

2、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决议要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3、签订协议后,村组织就协议在拟征地所在地进行公示。

4、征地单位将有关资料组卷,上报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耕保征地科),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

(2)征地申请。

(3)用地预审批复。

(4)项目核准。

(5)规划意见书。

(6)钉桩成果通知单。

(7)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8)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1:2000勘测定界图。

(10)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11)土地情况调查表。

(12)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3)是否占压矿床证明(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14)地质灾害认定表(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5、区国土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并在被征地的村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公示期间,听取被征地村民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履行民主程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2)公示期间,如果村民提出听证要求,应组织听证,并作好相关记录和结果。

(3)有关村民意见及采纳结果,听证记录及听证结果随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征地批准机关。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及批准:区国土分局在收到用地单位齐全的申报材料后(见以上列14项),拟定的以下材料,组卷报区政府,在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告知用地单位领取有关材料,由用地单位报市国土资源局:

1)拟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2)1:1万(或1:2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3)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分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复印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免)。

5)公示、听证情况。

6)征地情况调查表。

7)代区政府撰写的建设用地申请文件。

区国土分局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如果涉及占用耕地,要落实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一起上报市局。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一般耕地30万元/公顷,基本农田37.5万元/公顷。

二、征地批准:

市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负责具体经办。市局审查完成后报市政府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和市政府申批。在此阶段会通知缴费,缴费项目主要有: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60元/平方米(自2007年1月1日后,按120元/平方米征收,由区县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不由用地单位承担)。

2、防洪费:20元/用地平方米。

3、超转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400元/征地亩。

4、耕地占用税:40元/占用耕地平方米。

5、新菜地建设基金:3万元/亩(近郊),1万元/亩(远郊)。办理完成,听通知领取《关于×区(县)×年度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的批复》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申批时间)。

三、征地批准后工作

区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在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范围内进行征地公告,具体由区国土分局经办。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区国土分局在进行征地公告的同时,组织实施征地和安置事宜。

四、办理征地结案

在征地方案公告,以及用地单位在支付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后,办理征地结案。提供的资料有: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交款凭证。

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征用土地结案证明。

4、市政府征地批复。

5、征地结案申请表。

6、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结案表。

办理部门: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和耕保征地科。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完征地结案后办理。

提供资料有:

1、用地单位申请。

2、市政府征地批复。

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4、规划意见书附件、附图。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征地结案文件(包括征地结案表或征地结案证明)。

7、1:2000地形图三份(标明用地位置)。

8、工程进度计划。办理部门: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时限:15个工作日。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征地程序由四个部分组成,在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完成征地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在征地申请被批准后,开始征地事宜,征地过程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记录在案,征地结束后需要商议安置事宜并制定征地报告。


·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目前全国上下,征用土地在全国各地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他们原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国家征用土地并且做出补偿,所以所有相关的当事人最关注的就是征用土地后怎么补偿?那么,征用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征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生活中,我们所见到的房屋用地都是要经过办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才能让土地使用者使用。国家规范国有土地的用地,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因此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的重要凭证,需要受其重视办理的程序和相关事宜。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本文接下来会为您解答。...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一、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发资质就建房卖房,但是有些人就会贪图房价的便宜,冒着很大的风险去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事实上,房子作为您日后居住的地方,在购买时有必要明白房地产开发五证不全买房的后果,下面我们为您普及相关知识。 一、五证是啥? 1、五...


·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
      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我们是要进行区分不同的类型的,每一种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对于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来说,是很多农民所关心的一种类型,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进行提交一定的材料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都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


·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怎样的
      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一直以来是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经历过几个时代的改革已经有明确合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然而宅基地相关的使用权以及一些权利及义务广大群众却并不明确的了解,因此常常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与问题,本文详细介绍了相关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而土地属于何种性质,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的。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是按照原则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该如何约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