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七级能转岗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不错的员工非常留意欣赏,但是对于危险的工作也会发生员工受工伤的情况,对于意外受伤的优秀员工因为工作影响想要换一个岗位,还是需要公司的同意,那么工伤鉴定七级能转岗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七级能转岗吗?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你工伤鉴定七级能转岗吗 的问题当然是可以的。

二、工伤七级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4、肝切除1/3以上。

25、轻度肝功能损害。

26、胰切除1/3以上。

2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9、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30、一侧肾切除。

31、肾损伤性高血压。

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36、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2.7.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

43、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用人单位需要对受工伤员工进行工伤赔偿,工伤鉴定的结果说明了员工的劳动能力是否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要统一员工的转岗要求,所以是可以转岗的,对于更多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律师为您解答。


·疫情期间违规提前复工有什么处罚
      1、行政责任若企业违反当地的复工规定,擅自提前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一、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


·哺乳期内辞退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哺乳期内辞退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


·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地位的悬殊,我国《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定的条文多数倾向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了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安文镇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


·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结果的特殊性,往往是承包方已经通过施工建设使得建筑材料已经形成在建工程或者甚至是竣工的建筑工程了。...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1、实际用工之日为补签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奖金还会发吗?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奖金还会发吗 一、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奖金还会发吗 公司辞退员工奖金绩效一般是没有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