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运营以及跟公司相关的一些事项的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规定的内容有许多,其中,就包括为公司股东担保的规定,但是实际上许多人都不知道这条规定,比如说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我国《公司法》在有关公司的“组织机构”部分规定有董事、经理对公司所承担的诚信义务。其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法》第60条的3款之规定,不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且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经理对公司违反法定的诚信义务,对公司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在理论上,董事、经理之诚信义务的违反,仅仅在董事、经理与公司之间的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第三人对公司所取得的权利或者利益,并不受其影响。我们至少在公司法理论上还可以看到,董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对公司仍有约束力的制度。[7]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还清楚地看到,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后果,已经为《公司法》第63条和第214条的规定所包容。《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14条第2款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公司的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除《公司法》第63条和第214条所规定之内容,是否还应当有其他内容?公司的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显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规定不符。现在需要明确的第一个问题是,《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究竟是约束公司的董事、经理的法律规范?还是约束公司的法律规范?因为存在不同的争议,有必要借助法律解释来明确。
二、解释
解释法律条文不仅要依从法律条文所使用的语言文字(术语),而且要考量立法者的意图和法律条文相互之间的逻辑结构关系。《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应当如何解释,从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术语来看,遵守该条规定之义务的当事人应为公司的董事、经理,而非公司。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从该条的文义上,可以判断出立法者的意图在于限制公司董事、经理个人的权利或者行为,以保护公司财产和投资者的利益,并不在于限制公司或公司意思机关在经营活动中提供担保。在这个意义上,公司的董事、经理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而非公司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再者,基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在公司法结构中的事实状态,其属于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的诚信义务的内容,董事、经理是否履行其诚信义务,自有《公司法》第63条予以评价;而且,《公司法》第2章第2节组织机构部分,并没有直接涉及公司在董事、经理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时所处的地位。《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是对公司管理作出的规定,即约束公司的董事、经理的行为的管理规范,而不是对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及公司人员的行为是否代表公司所作出的规定,更不是对公司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作出的规定。特别是考虑到,《公司法》第214条第2款的规定,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司可以责令董事、经理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收取违法提供担保所取得的收入,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分析该条文并作反对解释,董事、经理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所提供的担保有效。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因为担保所取得之收益归属于公司,并可同时发生公司责令取消担保、追究董事、经理的赔偿责任以及处分董事、经理的后果。公司可以“责令”董事、经理“取消担保”,其前提条件是担保成立并有约束力,否则没有“取消”的基础;公司责令取消担保的相对人为公司的董事、经理,公司的董事、经理有义务依照公司的责令取消担保(能否取消则为另一个问题),显然也非公司取消担保;《公司法》第214条第2款发出了明确的信息:公司受担保的约束。基于以上的分析,《公司法》第60条第3款仅仅约束公司的董事、经理,并不约束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997年12月)第80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80条重申了董事对公司所承担的诚信义务,要求董事保证不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但并没有要求公司(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94条还原则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行使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的职权。在这个意义上,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可以授权公司的董事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者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事实上,《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并不涉及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大会,若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提供的“担保经过了股东大会的同意,则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担保,担保合同应为有效”。[9]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决议,董事、经理依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这样做了,属于公司意思机关的行为,自不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因为《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并不能约束公司或者公司意思机关(如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本身是不受《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约束。主要是公司法地六十条的规定,公司的董事不能够以公司的财产为公司的股东进行担保,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条不止适用为有限责任公司,还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可以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


·企业老板偷税漏税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老板偷税漏税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企业老板偷税漏税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就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只是老板自己主持的偷税漏税行为,同时法人代表不知情未参与公司经营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一、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偷税漏税公司会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股权转让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行为。公司股权转让可以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资金,新股东也因此获得公司的股权,公司如果有盈利,新股东也会获得收益,达到公司与股东的双盈。公司转让股权的行为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那么,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一、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


·个人独资企业注消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独资企业注消需要什么手续?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在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的时...


·企业入职材料具体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只要在企业应聘上了,那么就一劳永逸,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只需要等上班便可以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应聘上了一个企业之后,需要您注意的便是关于企业入职的问题,那么企业入职材料有哪些?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入职的材料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有哪些?
      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已经成为一种企业文化。它象征着一个公司井然有序,纪律严明的工作环境。那么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都有哪些?它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您继续往下阅读。 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工作形式有很多,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并不陌生,我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会经常碰到。那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如果遇到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的情况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是需要的,这样才能保障每一个股东的利益; 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个人行贿与公司行贿怎么区分
      一、个人行贿与公司行贿怎么区分 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 (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