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什么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与伤残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在其医疗正式结束之后,由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及伤残程度有关情况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而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什么材料以及具体流程。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工伤认定申请表;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针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要及时搜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具体包括:在用人单位期间的工牌、工服、工资条、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经手用人单位的相关票据、必要时可以采取录音等措施固定证据,以便在单位拒绝承担责任时,劳动者有充分的证据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c、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受理及取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工伤认定结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伤残鉴定程序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亦称为伤残鉴定)。医疗终结期、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需要三项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1、伤残鉴定申请人:

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伤残鉴定。

2、申请的提出:

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3、鉴定时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对鉴定不服的复查申请:

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广大网民已经对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有所了解并能加以区分,并清楚地知道了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什么材料。希望沈阳市的职工能学会使用手中的法律武器,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受伤时为自己争取应有的赔偿和利益,让公司为自己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承担一部分责任。也希望企业能合法合理合情善待公司内受工伤的员工们,将公司内工伤补偿制度完善化。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会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等原因受到伤害,而工伤鉴定10级显而易见是一个很高的级别,这样高程度的伤害往往会重重影响劳动者的健康。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当劳动者受到这样程度的伤害时,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1...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是作出了重点保护的,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一些劳动,但对于这二者来讲具体规定的内容不同。那到底其中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按照《劳动...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合法的劳动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合法的劳动法律文书,对我国的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这类协议的,相关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规定要求,可以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严格的也不会办理。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社会保险是法定权益,住房公积金也有国务院...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是住宅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需要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一般来说,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包出去的话,要和施工企业签署一份合同,这样即便是今后发生纠纷,双方也有解决的依据。那么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强电工程...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工伤鉴定是工伤事故处理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劳动者最为关系的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介绍。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


·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工会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但值得注意的是,现行公司法中一些规定对工会多有限制。如现行《公司法》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这一规定就给工会持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中华全国...


·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现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的强,对于和自身相关的利益,也是尽可能的去争取。所以入夏以来不少的退休的劳动者常会咨询相关的退休费用的问题,而且对于在工作期间所拥有的一些福利待遇,退休之后是否依然可以继续享受之类的问题非常的关心,那么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一、退休人...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一些工业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在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得到一笔补偿。而如今企业改制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国企,这就导致部分职工下岗失业。那么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调解申请放弃工伤认定协议书1的格式是什么
      工伤认定这种事情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员工个人申请的话费时费力,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说,只要员工开始工伤认定以后,可能公司会涉及的赔偿数额会更多。因此双方有的时候出于各自的立场,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之下也可以不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必须要以书面承诺为依据。所以我们在以下文章当中要了解的内容就是...


·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农民工如何讨薪
      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农民工如何讨薪 一、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 1、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


·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