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公司赚钱,公司经营成为了一种盈利模式。很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公司法人想要注销公司。很多人想知道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那么,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


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


二、注册公司注销所需手续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三、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综上所述,注册公司后只要手续齐全,法人随时可以注销。公司注销时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到国税局拿表格,注销税务登记,再将表格拿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公司时还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股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股权质押信托是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股权质押信托,是上市公司股东将自己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来发行信托产品,以期实现融资,在此之外,也有一些非上市...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股份转让,在任何一个公司中都是十分常见的一种行为,是需要我们了解一定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和流程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有哪些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有哪些 ...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分公司是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分公司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签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被授权的,那么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此时是需要总公司进行追认才能发生效力...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1、经济补偿金额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没有关系。2、且有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类型怎么划分
      企业的分类:(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三)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四)按...


·设立分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第二种,相对...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与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仲裁总公司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


·合伙企业解散之诉被告是谁?
      合伙企业解散之诉被告是谁? 一、合伙企业解散之诉被告是谁? 应当是合伙企业的法人,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


·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21条的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关的个人剂量检测档案等。由...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


·公司登记变更股东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登记变更股东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