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损伤程度鉴定 人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二)法医病理鉴定收费

(1)尸体检验鉴定

1、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30%

2、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

(2)死亡鉴定全检2500

1、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

2、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

3、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

(三)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

(四)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

(五)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

(六)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七)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八)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

(九)尸体检验录像盘100

二、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对于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是由被告承担。而具体的鉴定收费标准,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
      一、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1、工作之后必须购买五险一金的,是劳动法对每个单位的要求,也保障了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正规企业都必须为员工进行办理。2、“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应交多少钱?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应交多少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 国家法律规定未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牌照的,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而机动车所有人在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时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那么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呢?办理注册登记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


·新车被剐没买划痕险怎么办
      一、新车被剐没买划痕险怎么办? 没有划痕险车被划了,不能报划痕险。只有自己掏腰包喷漆了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二、汽车划痕险划痕处理 1、车...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具体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等内容。接下来,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详细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在交易中,您在与对方签合同时,一
      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在交易中,您在与对方签合同时,一定要先审查一下,看对方有没有签合同的资格,避免出现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从而影响到自身利益,那通常该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呢?对于这个问题您一定要加以重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爷爷将房屋买卖给孙子要交什么税?
      一、爷爷将房屋买卖给孙子要交什么税?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之前说过,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


·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实际的由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此时就要求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的质量作出验收了。若验收合格的话,则就要签署房屋交接书。但很多人不清楚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糊里糊涂的就签字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签署房屋交接书究竟意味着什么吧。 一、签署房屋交接书意...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不担责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不担责 (一)首先要看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 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二)其次要看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


·个体营业执照交不交税吗?
      个体营业执照交不交税吗?1、个体经营户一般包括: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以及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 买受人: 1、车辆: 车辆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价格 备 注 2、车辆金额: 3、交车方式 (1)交车地点: (2)交车时间: (3)付款方式: (4)付款时间: 4、质量保证: 出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