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您应该对混凝土是不陌生的,混凝土是房子或者其他的建筑工程的必需的材料。简单的来说混凝土质量的好坏程度直接决定了房子的质量。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了解混凝土施工质量的要求。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混凝土施工质量的要求:  1、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施工缝(包括沉降缝、膨胀加强带、后浇带、分段施工缝及其他需要设置的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3、混凝土结构的主要受力部位严禁出现蜂窝、孔洞、露筋、疏松、夹渣、烂根以及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裂缝、软弱层等现象。  4、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 50010——2002)第3、4条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规定。  5、由混凝土工程施工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氨的浓度限量:I类民用建筑工程不大于0.2mg/m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不大于0.5mg/m3。  6、混凝土结构外观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整洁、色泽基本一致;阴阳角方整、顺直,无缺棱、掉角、漏浆;墙体与楼板、墙体与墙体相交处线角顺直,标高一致;门窗洞口方正,尺寸和位置准确;梁柱板相交节点尺寸准确,无错位、颈缩、掉角、漏浆现象;梁、板起拱线面平顺,起拱高度准确;外立面阴阳角垂直;腰线、折线平顺;各层窗口上下顺直,同层窗口标高一致;阳台边角顺直、无错位;滴水线顺直,宽度和深度一致,楼梯间和外墙各层之间接缝平整、密实、无错台,结构断面尺寸准确,断面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7、现浇结构混凝土拆模后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该表规定高于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上便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的解答,总体来说,相信您也能看出我国对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要求还是比较的严格,毕竟这是人们必须要居住建筑的材料,是不能马虎大意的,也是避免了混凝土建筑发生事故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市政工程和其他工程一样,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按照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以及方法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的市政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步,所验收的市政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否则会造成人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所以作为市...


·现实中工伤认定过期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本人,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都是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认定时间,那认定部门就不会再受理申请了。不过,现实中工伤认定过期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因工外出期间的伤害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


·我们刚到一个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的前4天左右都是一个了解和
      我们刚到一个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的前4天左右都是一个了解和熟悉的过程,在之期间会发现工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而想到离职,对于刚刚进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对于离职会有很多疑问,入职四天可以离职吗,我国劳动法有那些规定,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入职4天是可以离职的,离职应该...


·劳动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劳动纠纷的分类有哪些根据引起劳动纠纷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劳动纠纷划分为以下几种: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


·员工请假期间算不算工伤?
      员工请假期间算不算工伤?员工请假期间受伤的话不算工伤,因为一般我们认为,职工因故请假,将原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替换成了可以自己自行安排的私人时间和场所。该期间和场所因不受用人单位约束和管理,故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原则上并不属于工伤,不应享有工伤待...


·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一、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
      对工伤进行鉴定是劳动者身体遭到损害时的正当措施,有助于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工伤鉴定结果并不总是符合我们对自己受损害程度的认知。那么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呢?现在就有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 对工伤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应在收到鉴定...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大型工程中不允许有任何的质量问题出现,因为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就会造成整个工程出现严重的事故,进而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着一定的标准,那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虽然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对于受伤劳动者来讲肯定是希望最终认定构成工伤,但并不是只要提出认定申请,就一定会认定构成工伤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认定条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不需要的,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有注册资本的对公司事务付无限责...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进步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伴随而来,工程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而这些问题其实只要在生活中处事注意一点就可以避免一些问题,所以一些合同的签订是很重要的,这些合同签订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些问题,以下是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您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