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因此受伤,所以受工伤的劳动者更关心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而这是以工伤鉴定结果而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像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2017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东莞工伤赔偿来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细节。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就是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相关事宜,工伤认定分为十级或是死亡,每一级都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我们应以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条例规定。这是我们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应积极维护。另外,如果工伤赔偿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相关部门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1、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元/月的补足到2965元/月 (2)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元/月的补足到2800元/月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元/月的补足到2635元/月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元/月的补足到...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四因素。 1.人的因素。笔者认为,人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系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等。这些人的素质,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对建筑工程质量...


·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
      我们知道,六十岁之后,不论男女都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很多退休的人往往都有劳动能力,往往希望可以继续工作,维持收入。那么,退休后还能不能确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确定劳动关系要分两个方面看: 1、用...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在正常情况下,...


·一、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哪些? 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前生解决和诉讼方式解决,《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 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对公司产生哪些帮助?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对公司产生哪些帮助? 1.预测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测行为的功效是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 2.咨询作用。 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突然辞退员工应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需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


·丈夫工伤去世抚恤金应该怎么样分配
      因工死亡的职工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赡养亲属的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能不相关的亲戚(联系)。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孤儿一人每月。经批准的被扶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作死亡的职工的工资。亲...


·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除了单位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外,劳动者个人或其家属也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的。那么针对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这显然是与单位申请认定的步骤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