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按照在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一段时间内,是否可以将够买的债权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可以将债券划分为可转换债权以及不可转换债权。公司债券权益是不可转换债券的一部分,但是很多投资者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是如何定义的,该如何应用,不甚理解,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1、可以这样来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负债成份-借的钱(要还),权益成份-合伙做生意(一起挂),并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部分可以在某个时间点转为股票。2、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二、对于普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收款可以看做是两部分构成,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处理过程如下:1、根据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出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按照面值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面值与公允价的差额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实际的发行价款减去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即可得到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2、发行可转债产生的发行费用根据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负债成分分配到的发行费用调减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权益成分分摊的发行费用调减权益成分公允“其他权益工具”。3、转股前,可转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应按照一般公司债券进行相同的会计处理,即根据债券摊余成本乘上实际利率确定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账户,根据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确定实际应支付的利息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或者“应付利息”账户,二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账户。权益部分不需要进行后续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负债成分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时使用的实际利率和之前计算负债成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实际利率并不是一回事,因为分摊发行费用后,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降低了,所以后续计量时使用的实际利率会比之前的实际利率高一点,需要利用插值法重新计量。4、投资人到期行使债券的转换权。债权发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计算转换的股份数,结转债券成分账面价值包括“应付债券——面值、利息调整”(如果是到期行权则利息调整全部被摊销,不会出现),结转权益成分的账面价值“其他权益工具”,如果有未支付的利息则将“应付股利”也转出,与“股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5、发行方赎回可转债。支付的赎回价加上支付的手续费在可转债赎回时负债成份与权益成份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至权益部分的金额与赎回时权益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权益,具体应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分配至债务部分的金额与赎回时债务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有说计入“财务费用”也有说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这里不确定)。也即可以算作是资产,公司与购买者可以共享收益,这与购买股票的性质有相似之处。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公司的债券是存在风险的,所以对于那些没有理财能力的朋友,切忌轻易购买债券。



·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如果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进行转让。那么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基本条款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下面我们一起学习参考下。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要一起还吗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


·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怎么起诉?
      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怎么起诉?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


·企业担保贷款所有股东同意吗?
      企业担保贷款所有股东同意吗?并不需要所有股东同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


·欠钱5年以上不还怎么办?
      欠钱5年以上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解决: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


·夫妻共同贷款还款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贷款还款怎么分配? 一、夫妻共同贷款还款怎么分配? 1、房产证登记的谁,那么房产所有权就归谁,如果当时买房的时候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共有,结婚以后买的房是共同财产。 2、还款顺序。当初买房的时候要看谁是主贷人,谁是次贷人,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那么扣款顺序是主贷人-...


·诉讼时效届满对债务追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对债务追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


·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
      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手中可利用的闲散资金也是越来越多,但是银行的低利息又满足不了人们的投资目的,因此为了满足人们的投资意愿,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手段,利息相对来说都比较高,债券就是其中的一种,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的问题下文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1.规定一些强制性规范。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结果.是否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一项自由权利.任何个人和机关都不得干预。国家为了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程度限制.其具体方法之一,就是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