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

?
夫妻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之分,很多夫妻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不再少数,其中主要涉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本文将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您介绍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依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三)继承、接受赠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个人财产如何做婚前公证
具体而言,办理个人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文本和电子版。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该笔录是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档案内。(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双方婚前财产提供证明的最好方式,但是很多夫妻担心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会伤害彼此的感情,而产生日后的矛盾,其实,进行财产公证是有效避免纠纷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咨询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 第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判决书也是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 第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 第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诉讼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男女...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面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一方精神病监护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精神病监护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定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如果法官认为达到了这一标准,就会判决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


·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一、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派出所不给盖章,你可以找到该派出所的派出单位就是区或县公安局的户籍科,要求他们盖章,然后再拿到派出所去调取。去当地公安局申诉。公安局不管去找当地政府。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需要的材料: 1、非军...


·婚检时
      婚检时,医生会询问男女双方是否拥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法律禁止近亲之间结婚),双方的过往病史和服药史以及双方家族遗传病史等,以此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因为这往往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属于近亲关系,则会禁止其结婚。医生会通过双方是否为近亲关系,以及双方家族...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


·起诉离婚女方有补偿吗?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赔偿?
      在离婚事件中,一般都是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直接在离婚协议书签字即可,如果一方不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那么另一方就只能向法院申请诉讼,起诉离婚,那么如果起诉的是女方的话,起诉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吗 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


·婚内出轨怎么收集证据?
      实践中,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对方婚内出轨的证据:   1、捉奸时尽可能邀伴同行   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两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这样即能尽量争取更多的人证。同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