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合同当事人也享有各项权利,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抗辩权。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当合同一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对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那么民法典抗辩权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民法典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抗辩权方面的规定,抗辩权大体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每种抗辩权成立的条件都有所不同,其中拿常见的不安抗辩权来讲,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发现对方存在合同履行困难,违约的情况时,可以提出抗辩,并中止履行合同。这种抗辩权是暂时的,当对方提供担保之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签订合同是建立契约,为契约添加法律保驾护航的一种形式和手段之
      签订合同是建立契约,为契约添加法律保驾护航的一种形式和手段之一。合同中除了双方当事人之外,有时候还会有担保人。在建筑工程承包过程中,承包人和委托人双方之间的关系也靠合同来维持。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就是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关于法定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定义 抵押权是指...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两种类型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两种类型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务、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检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服务、重大事故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重大科技...


·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现目前普遍运用于大型的机械租赁过程中,大多数的承租人之所以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很是重要,那么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么?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由于融...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损失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损失计算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


·合同纠纷证据如何保存?
      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如果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就要考虑仲裁或诉讼的司法程序。而不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提供充足的证据。那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几类呢?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于各类合同纠纷证据如何保存才好?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双方都要在合同上编号吗?
      双方都要在合同上编号吗?并不是双方都要在合同上编号,如果确实需要编号,编号通常是在合同的大标题上方或下方,并在合同编号数字的前面写上“合同编号”的字样。合同编号的标示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手写、打印、粘贴均可,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没有异议就行。如果不是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的原文编号,...


·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上限是多少
      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书范文: 石油购销合同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


·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是指少数房屋所有权人为达到逃避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营业税等地方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的两份合同。 所谓“阳合同”,是在房屋买卖中,由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价格一般都很低。这种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实际上是...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还有效 合同无效包括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如果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受损方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应该不违背合同的禁止性条款,否则,造成的损失是不能像对方要求违约责任的赔偿,只能根据公平的原则要求一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